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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頭疼的創新移動出行……必須出臺電動滑板車綜合對策

讓人頭疼的創新移動出行……必須出臺電動滑板車綜合對策

Posted November. 11, 2025 08:30   

Updated November. 11, 2025 08:30


共享電動滑板車於2018年被首次引進韓國。它不會誘發環境污染,可以低價輕鬆使用,以年輕人爲中心迅速獲得了人氣。7年後的今天,人們看待電動滑板車的視線,從“創新移動出行”淪爲“兇器移動出行”。這是因爲,作爲出行手段,它處於規制的死角地帶,不僅威脅到使用者本人的安全,還威脅到行人的安全。

據韓國道路交通公團透露,2019年電動滑板車交通事故爲447起,2021年首次超過1000起,從2022年起增至2000多起。更嚴重的是,十多歲用戶引發的事故從2021年的549件增至2022年的1032件、2023年的1021件,佔全體事故的近一半。

根據道路交通法,電動滑板車不屬於汽車,也不屬於自行車,被分類爲個人移動裝置。根據現行法律,要想駕駛電動滑板車,必須擁有從16歲起可以獲得的“第二種原動機裝置自行車執照”以上的駕照,但相當多的十多歲用戶無證駕駛電動滑板車。雖然法律規定使用者的駕駛證義務,但電動滑板車租賃經營者記認駕駛證的程序並非法律義務事項,因此企業在不具備駕駛證認證程序的情況下運營。

在鬆懈的制度和管理下,青少年無證租賃和使用電動滑板車的件數從2021年的3531件劇增到去年的20068件。調查結果顯示,2023年發生的電動滑板車事故中有34%是無證駕駛,其中67%是青少年。

青少年無證駕駛電動滑板車引發的事故頻繁發生。上個月在仁川,爲了從兩名中學生駕駛的電動滑板車中救出2歲的女兒,30多歲的母親受了重傷,去年在一山湖水公園,一名60多歲的女性被兩名女高中生駕駛的電動滑板車撞死。

據推算,目前運營共享電動滑板車的企業有10多家,用戶數超過100萬人。據警察廳透露,從2022年起到去年爲止,3年間因電動滑板車事故導致73人死亡,7000多人受傷。

國民力量黨國會議員金素熙表示,“應該停止有法律卻不起作用、有制度卻無人負責的現實”,最近代表提議了刪除電動滑板車的法律地位、禁止其運行的《“電獐子”禁止法》。電獐子是電動滑板車和獐子的合成詞,指稱它會像瞬間衝進車道的獐子一樣引發驚險事故。

希望政府方面能夠制定綜合對策,不要再因“電獐子”讓無辜市民受傷或失去生命。專家們一致認爲,需要加強租賃企業的駕照確認程序、限制速度、義務加入保險等實質性限制。

在法國巴黎、西班牙馬德里、澳大利亞墨爾本等地,因接連發生事故和不便,曾全面清退共享電動滑板車。如果制度制定和管理監督困難,無法保障市民的安全,就應該考慮禁止運行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