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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出臺勞動安全綜合對策 年死亡3人以上事故最高處以營業利潤5%罰款

韓國出臺勞動安全綜合對策 年死亡3人以上事故最高處以營業利潤5%罰款

Posted September. 16, 2025 07:49   

Updated September. 16, 2025 07:49


2022年《重大災害處罰法》實施後,產業現場死亡事故仍持續發生,政府為此推出“營業利潤5%以內罰款”等高強度經濟制裁方案。此前需同時發生2人以上死亡事故方可請求的建設公司停業必備條件,現擴大至“年度多人死亡”範圍。另新設規定,對持續發生多人死亡事故的建設公司可註銷其註冊資格。

雇傭勞動部15日在政府首爾辦公樓舉行簡報會,公布了包含上述內容的《勞動安全綜合對策》。雇傭勞動部長官金榮訓(音)表示:“對違反安全保健措施的處罰主要限於小額罰款和緩期執行,我們絕不容忍本可預防的事故反復發生。”

雇傭勞動部決定對年發生3人以上死亡事故的企業,根據死亡人數和事故次數,在營業利潤5%範圍內分級處以罰款。罰款下限設為30億韓元,即使如公共機構等難以推算銷售額,或營業利潤5%不足30億韓元的情況亦適用該下限標準。

建設現場發生死亡事故時,雇傭勞動部向國土交通部請求建設公司停業的必備條件,將從現行“同時死亡2人以上”新增“年度多人死亡”條款。這意味著不僅如浦項建設案例中單次事故造成2人以上死亡的情況,對連續性事故也可請求停業處分。

同時新設建設公司註冊註銷請求規定。當企業在最近三年內受到兩次停業處分且再次出現需停業事由時,若雇傭勞動部提出請求,可通過修訂《建設產業基本法》和《產業安全保健法》實現建設業註冊註銷。

全國民主勞動組合總聯盟(民主勞總)發表立場聲明稱:“僅部分反映了民主勞總的要求”,“應制定‘在現場實際發揮作用的根本性對策’。”韓國經營者總協會則表示:“對於強力嚴懲主義基調是否為預防重大災害的有效方案,我們不得不提出質疑。”


崔惠? herstor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