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往屆政府中出任部長級官員的A某就自己接受的兩次人事考察表示:“一次是就像無論如何都不行一樣,不斷有人提出尖銳的問題,但之後只提出了非常柔和的問題。”他的意思是,在進行高層公務員人事考察時,總統民政首席祕書室通常會詢問超過200種的問題超過1個小時,但兩次考察的語氣完全不同。據說,第一次進行人事考察時,錯誤的信息傳到了總統的耳朵裏。但在誤會消除後,A某經過第二次人事考察,被提名爲部長級官員候選人,並順利通過了人事聽證會。也就是說,根據民政首席祕書和祕書室長等青瓦臺幕僚團對人事安排的肯定和否定中選擇哪個方向,考察的刀刃鋒利程度也會有所不同。
在此次任命前民政首席祕書吳桄洙的過程中,也有可能發生了類似事情。李在明總統有意任命自己的司法研修院同期吳桄洙,在議員們以特殊調查部檢察官出身等爲由反對說“不合適”後,還親自出面說服。很多人分析說,在總統表明意向的情況下,總統室不可能對吳桄洙進行仔細的考察。繼房地產借名管理之後,又出現了15億韓元的借名貸款疑惑,吳桄洙最終表明了辭意。總統室在吳桄洙的考察過程中,對於是否事先知道有問題的疑惑等問題,也沒有做出明確的回答。
隨着李在明政府的第一位民政首席在任命5天后落馬,“民政首席祕書殘酷史”也再次被提及。文在寅政府時期民政首席的任期已經結束,但在被提名爲法務部長官候選人後因子女入學考試“開後門”和私募基金疑惑等引起爭議的前祖國革新黨代表曹國、最終沒有處理江南多套住宅而辭職的前首席祕書金祚遠、因與法務部長就檢察機關高層幹部人事問題發生矛盾而辭職的前首席祕書申鉉秀、因兒子的入職申請書爭議而辭職的前首席祕書金鎮國等,就是代表性的例子。尹錫悅政府上臺後乾脆廢除了民政首席祕書職務,但恢復後任命的前民政首席官金珠賢連宣佈緊急戒嚴的法律討論都沒有進行,作爲內亂嫌疑嫌疑人正在接受調查。朴槿惠政府時期,禹柄宇前首席也因非法稽查等濫用職權嫌疑被判有罪。
民政首席祕書總管檢察、警察、國稅廳等權力機關,不僅負責司政功能,還負責公職綱紀和人事考察等,是所謂的“站在刀刃上的位置”。雖然能對總統的決策過程產生主要影響,但如果行使權力不當,自己也很容易受到傷害。實際上,歷代民政首席祕書未能滿足職務要求的高道德性或因矛盾調節能力不足、濫用權限等,付出了很大的代價。
在宣佈接受吳桄洙辭呈時,總統室表示:“將選拔深入理解李總統的司法改革意志和國政哲學的人士,儘快任命下任民政首席祕書。”但是,民政首席祕書的候選人需要高度的道德和力量,最重要的是在總統的決定中起到“紅隊”作用的果斷性格和信念。如果被包裝成私人姻緣或“國政哲學”的“意氣相投人士”再次得到任命,民政首席祕書的殘酷史在李在明政府中可能會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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