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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加班12小時縮短為10小時怎麽樣?

Posted November. 06, 2023 08:08   

Updated November. 06, 2023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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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法律界人士認為,勞動標準法是最落後的法律。韓國的勞動標準法是1953年幾乎照搬日本的勞動標準法制定的。但有人指出,與日本不同,韓國未能正確反映勞動市場的變化。

日本2006年制定與勞動標準法不同的勞動合同法,2018年又提出“工作方式的改革”,修改了30多個勞動相關法律。在減少勞動時間、允許彈性加班的同時,還參考美國的“白領免除制度”,引進了“高度專業制度”,兩個制度都是讓高收入專門職務不受勞動時間限制。

日本的勞動改革完善了將焦點放在工廠勞動者的勞動標準法的死角地帶,具備了特殊雇傭職、平臺勞動等新登場的職業的法律基礎,被評價為是給勞動市場註入活力的措施。

相反,有人指出,單從加班規定來看,韓國的勞動標準法就遠遠落後於時代。現行勞動標準法規定,每周40小時加上加班12小時,允許每周52小時。自1953年制定勞動標準法以來,70年來加班12小時壹直保持不變。

當時立法者們為什麽將加班限度定為12小時呢? 據法律界推測,當時是到周六為止全部工作的每周6天工作制(每周48小時),因此以每天加班兩小時計算,總共12小時。

此後,勞動時間陸續縮短為1989年的44小時、2003年的40小時。既然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那麽把周六加班的兩小時也壹並取消,把加班限度減為10小時,就是合理的。但目前加班限度還是12小時。雖然這壹結果與想要減少總體勞動時間的勞動界和想要最低程度縮短勞動時間的經營界的利害關系都相吻合,但雙方都不否認12小時的數值是畸形的。

政府今年3月宣布了調整勞動時間的方向,但因引發“每周69小時”爭議而遭到反對。之後經過大規模問卷調查等收集意見後,將於13日重新發表調整方向。但是,以MZ壹代(千喜年+Z壹代)為中心,再次出現了“69小時爭議”的跡象。更何況,只要“朝小野大”的局面沒有變化,即使政府設計得再幹練,也難以調整每周52小時工作制。

因此,法律界部分人士提議,首先將加班限度按照每周5天制減少到10小時。其宗旨是,如果從總體加班時間減少兩小時開始,讓部分職業多工作,勞動時間的調整將更加容易。朴槿惠政府時期處於勞動改革壹線的法務法人栗村常任顧問鄭智元(音)也表示:“壹個月減少加班8小時,壹年可以減少96小時,可以提高國民和MZ壹代的接受度。”

國會有句話,叫做“修改勞動法比朝野達成壹致”。既然如此,政府和國會應該考慮用奇想或新主意來提高接受度的方案。希望政府13日出臺的調整方向中也能包含像“加班10小時”壹樣新穎、破格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