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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剝檢調”,是壹時多給壹點少給壹點調查權的問題嗎?

“完剝檢調”,是壹時多給壹點少給壹點調查權的問題嗎?

Posted April. 26, 2022 08:11   

Updated April. 26, 2022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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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力量黨最高代表會議昨天撤銷了有關國會議長樸炳錫調解方案的協議,決定重新進行討論。根據調解方案,檢察機關被剝奪除經濟、腐敗以外的直接調查權,但同時被賦予補充調查權。這是因為該黨內外有人施壓,認為檢察機關有必要保留對公職及選舉犯罪的直接調查權。共同民主黨對國民力量黨推翻朝野達成的協議表示不滿,部分人主張通過原先的方案。

 共同民主黨壹年多前的檢警調查權調整尚未穩定的情況下,僅僅在兩周前突然提出“完剝檢調(完全剝奪檢察調查權)”法案,以本月之內通過為目標強行推進,這是不能容忍的暴舉。如果國民力量黨壹開始就主張調解方案和原先方案壹樣不符合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原則,此以為由表示拒絕還好說,但在院內代表得到議員全體大會批準後達成協議的情況又推翻調解方案,似乎也不可取。

 國民力量黨沒有力量貫徹追加要求。在就調解方案達成協議後,名分也變得不足。不過,對於共同民主黨而言,因為國民力量黨毀棄協議就以報復的方式貫徹原先的方案,也有可能招致國民的反對,所以還會采取維持樸炳錫調解方案的方針。國民力量黨領導層可能預計共同民主黨無法回到原先方案,所以提出了重新討論。

 檢察總長金浯洙批評說:“調解方案只是暫時推遲了原先方案的實施時間而已。”這話不錯。壹旦重大犯罪調查廳成立,檢方必須把經濟、腐敗事件的直接調查權全部移交過去。即使國民力量黨的追加要求得到貫徹,對於檢察機關來說,暫時多擁有壹兩項直接調查權沒有任何意義。

壹方面想盡快剝奪檢察機關的直接調查權,另壹方面又想暫時保留,刑事司法制度改革正在淪為多給或少給檢察機關壹兩個直接調查權的問題。刑事司法制度的理想情形,是把調查交給警察等調查機關,同時留有通道,如果檢察機關確有必要,無論是通過調查指揮還是直接調查,都可以介入調查。只有這樣才能防止調查空白,同時防止檢察機關或調查機關的專橫。共同民主黨沒有給出最起碼的深思熟慮時間就強行推進,雖然這是共同民主黨先犯的錯誤,但國民力量黨也沒能抓住核心,其無所適從的樣子令人著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