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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修改民法,杜絕未成年人繼承債務」

李在明:「修改民法,杜絕未成年人繼承債務」

Posted January. 11, 2022 08:12   

Updated January. 11, 2022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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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10日提出了防止未成年人繼承債務的「小確幸(小而確實的幸福)」公約。《東亞日報》通過去年5月的《繼承債務的孩子們》、12月的《擺脫債務的孩子們》系列報道,揭示了相關法律漏洞,李在明就此提出了競選公約。

 李在明當天上午通過臉書表示:「將修改民法,杜絕未成年子女繼承債務」,「將完善相關法律,如果法定代理人錯過了限定批準的機會,可在未成年子女成年後一定時間內進行限定批準。」他說,「最近通過媒體,得知了剛過兩歲的孩子要替去世的父親償還債務的令人惋惜的事情」,提到了《東亞日報》去年12月的相關報道。他還指出:「法定代理人因缺乏法律知識或應對能力而承擔父母債務的事例很多」,「像這樣從2016年到2021年3月,因繼承父母債務而申請個人破產的未成年人多達80名。」

 李在明就這一競選公約的宗旨解釋說:「如果未成年子女知道父母留下的債務比自己繼承的財產還要多,為了不讓債務代代相傳,會再給一次機會。」因為現行民法上雖然有放棄繼承或只在繼承財產限度內承擔父母債務的限定批準製度,但法定代理人從得知這一事實之日起3個月內申請才能免除債務。李在明強調:「將盡快進行相關立法」,「將切實保護年輕人,不讓他們背負無法承受的父母債務成為信用不良者,邁不出社會第一步。」

 《東亞日報》報道後,政府從去年12月1日開始實行親權者死亡後地方自治團體和大韓法律救助公團對未成年遺屬放棄繼承債務的一攬子支援製度,但不斷有人提出有必要通過立法進行補充。目前,共同民主黨議員宋基憲、白惠蓮等提議的4件民法修正案被擱置在國會。共同民主黨相關人士表示:「為了修改法律,一直在與法務部等相關部門及在野黨進行討論」,「最早可能會在2月的臨時國會上處理。」


權五赫 hyu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