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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臺高築的個體經營者……執政黨和在野黨相互推卸責任

債臺高築的個體經營者……執政黨和在野黨相互推卸責任

Posted April. 30, 2021 07:28   

Updated April. 30, 2021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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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去年韓國個體經營者為維持事業所借貸的資金接近120萬億韓元。也就是說,隨著因新冠疫情持續限制和禁止營業,導致銷售劇減、赤字擴大,拿著貸款艱難經營的個體經營者相當多。朝野政黨以補償政府措施引起的營業受打擊為由一直推進的《損失補償法》也在4月國會上被否決,個體經營者的不滿進一步加大。

據韓國銀行透露,去年底全國238.4萬名個體經營者的金融貸款余額為803.5萬億韓元,在短短一年時間裏激增了118.6萬億韓元。這相當於前一年增加額(60.6萬億韓元)的兩倍,也就是說,542萬名個體經營者中的44%平均背負3.37億韓元債務。去年首次負債的個體戶貸款金額就達125.8萬億韓元。在難以承擔租賃費、電費的界線之上的個體經營者中,有不少人找非法貸款企業,因此應該說,實際債務負擔比統計結果中還要大。

在這種情況下,個體經營者一直期待的《個體經營者損失補償法》在4月份舉行的臨時國會上未能通過,被推遲到下月。在發生諸如新冠疫情時,對賠償損失的法制化曾引發過爭議,但朝野兩黨表明了將強行法制化的意誌,加大了個體經營者的期待心理。但是,在法案通過之前,由於朝野、政府的意見分歧,沒能通過國會常任委員會的門檻。也就是說,個體經營者只是受到了“忽悠”。

對於法案擱淺的原因,朝野互相推卸責任。共同民主黨責怪在野黨說:“由於在野黨拒絕,法案處理被推遲。”“國民力量”黨則認為“共同民主黨對處理持消極態度”,對執政黨的立法意誌提出了質疑。

很多國民認為,在大流行的情況下,因政府的強制措施而受到損失的個體經營者有必要得到適當的補償。更何況,政界似乎要立即引入該法律,令人們充滿了期待。因此,朝野應通過協商通過《損失補償法》。但是,對於今後是否只能通過法律而不是補貼來進行所有補償、防止財政惡化等副作用的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等問題,有必要進行充分的討論。特別是,朝野初選議員要求的追溯適用制度,存在重復發放問題,也對財政形成巨大負擔,因此不能強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