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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崔康旭來監視法院和檢察機關,把防止利益沖突棄之不顧的國會議長

“被告”崔康旭來監視法院和檢察機關,把防止利益沖突棄之不顧的國會議長

Posted December. 02, 2020 07:25   

Updated December. 02, 2020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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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給前法務部長官曹國之子發放虛假實習證明而被起訴的開放民主黨代表(黨首)崔康旭被安排到了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國會議長朴炳錫前天應開放民主黨的請求,批準了原屬國會國土交通委員會的崔康旭轉任法制司法委員會、原屬法制司法委員會的該黨議員金鎮愛轉任國土委員會的辭任和補任申請。

負責檢察機關和法院的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是可以直接或間接對司法部產生影響力的強大職位。因此,崔康旭代表在今年6月議會成立之際希望入職法制司法委員會時,不僅在野黨,連執政黨內部也出現擔憂情緒,他最終被安排到國土委員會。崔康旭代表在曹國前部長擔任民政首席秘書時期擔任了公職紀綱秘書,壹直站在攻擊起訴曹國壹家的檢察總長尹錫烈的前沿。另外,崔康旭因涉嫌在4·15議會選舉時散布虛假消息而於今年10月被起訴,目前正在接受審理。這也是崔康旭代表在法制司法委員會的安排上存在充分利害沖突的原因。

執政黨抨擊稱,在朴德欽議員擔任國土交通委員的5年間,朴德欽議員的家人擔任大股東的公司從國土部和下屬機關中中標數百億韓元規模的工程,是存在利害沖突的濫用職權行為。最終,朴德欽議員在9月將常任委員會從國土委員會改為環境勞動委員會,主動退出“國民的力量”黨。執政黨對崔康旭擔任司法委員的安排視而不見,這不能不說是自相矛盾的行為。因此,有人指出,執政黨為了把以打擊尹錫烈為主要特長的崔康旭投入法制司法委員會,下了壹招“無理手”。

決定開放民主黨等非交涉團體議員在常任委員會的任職安排,是國會議長的權限。國會議長朴炳錫今年6月曾不允許崔康旭在法制司法委員會任職,但此次批準了這壹任命。朴炳錫議長上個月29日向運營委提交了具體明示國會議員利害沖突防止條款的國會法修正案,卻批準了利害沖突可能性較大的崔康旭在法制司法委員會的任職安排,這是前後矛盾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