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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檢方、法院、律師、科調研合作打造的20年冤獄

警方、檢方、法院、律師、科調研合作打造的20年冤獄

Posted December. 18, 2019 07:32   

Updated December. 18, 2019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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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昨日以涉嫌濫用職權等罪名正式立案調查華城連環殺人案第八起案件的承辦民警和檢察官等8人。警方同時還表示,當時將尹某當作真兇的決定性證據——國立科學調查研究院(科調研)的鑒定結果也被證實是偽造的。也就是說,國立科學調查研究院鑒定人在自己的研究過程中使用未經科學驗證的研究,捏造了樣本的分析結果。

 雖說這是30多年前的事情,但從尹某被誣陷為真兇的過程來看,極其明顯地顯示,我國司法系統是如何不當地被用於針對社會弱者。警方對因小兒麻痹癥而壹條腿病瘸的尹某進行毆打,為了得到供認3天不讓睡覺。查明真相的最後堡壘——國立科學調查研究院捏造了鑒定結果。負責調查的檢察官表示,雖然實際現場情況和尹某的供認內容有很多不同之處,但是進行現場驗證時並沒有將此當作問題。受害人家的大門打開著,為什麽腿腳不便的尹某非要越過高過人頭的圍墻不可,為什麽墻上沒有留下手腳痕跡,有很多值得懷疑的地方,但檢察機關和法庭都沒有提出疑問。

 分配給尹某的國選辯護人,在終審判決時,沒有任何理由就缺席。而代為承擔的其他國選辯護人甚至沒有見過尹某。壹審被判無期徒刑的尹某主張無罪,但國選辯護人卻提出荒唐的抗訴理由書,稱這是初犯和因殘疾導致的偶發性犯罪。盡管上訴理由書有兩種相反的內容,但二審和三審法庭駁回了這壹請求。司法部到底有沒有認真閱讀過案件記錄?如果在從案件調查到終審的整個過程中,只要有壹個人盡職盡責,恐怕也不至於走到確定冤屈殺人犯的最終判決這壹步。在此期間,負責調查的檢察官們受到“破格提拔”的獎勵而退休,而尹某在服役20年後才於2009年被假釋。

 雖然警方正式立案,但這件事已經超過公訴時效,不可能進行處罰。當時的相關人員也瞄準這壹點,或者隱瞞真相,或者將責任轉嫁給已經死亡的同事。警方表示,當時參與調查的51名警察中,除死亡或行蹤不明的14人外,其余37人已接受調查。除了沒有直接參與不法行為外,了解這壹事件真相的有關人員可能更多。這是壹起行使國家公權力的人殘忍踐踏壹個年輕人人生的事件。撇開參與程度、是否受到處罰,他們理應站在因自己的行為遭受巨大損失的尹某面前,進行真誠的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