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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站殺人事件一周年

Posted May. 18, 2017 07:19   

Updated May. 18, 2017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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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女子淩晨時間在首爾市地鐵江南站附近練歌房的男女共用廁所裏遭殺害,到昨天已整整一年。圍繞一年來江南站殺人事件的意義,出現了兩種看法。一方認爲,“不論案犯是否精神病患者,這是一種犯罪行爲,”另一方則認爲,“這是厭惡女性的犯罪”。雖然調查和審判的結論都是精神病患者的犯罪,但以女性團體爲中心,強烈認爲這是厭惡女性的犯罪。

▷認爲是厭惡女性的犯罪的看法,主要是因爲案犯在被捕後陳述說,“女人們看不起我,所以實施了犯罪”。女性們認爲,“只不過是‘我’不在那裏而已,只要是女性,這種事情在誰身上都有可能發生。”女性們在這種恐懼面前形成共識,在江南站貼出了悼念的貼紙。到這裏爲止,這都是理所當然的。但是,出乎預料的是,當犯人被查明是精神病患者之後,雖然已經時過一年,厭惡女性的主張仍在繼續,並沒有萎縮。

 ▷存在這種一種氛圍,女性是弱者,因此反駁代言弱者利益的話要謹慎。不管江南站殺人事件的原因是什麽,只要把它當作回顧厭惡女性的契機就夠了。哪怕原因是患有精神病,也要把它表現當作厭惡女性的犯罪,這也許是因爲社會上錯誤形成的女性觀發揮了影響。但是,也出現了超出固執地厭惡女性程度的顛倒行爲,他們不認可精神病患者的犯罪的看法,還對調查和審判進行批評。

▷在來往于路上的人們面前打出“反對厭惡女性”的標語,並不能阻止江南站殺人事件的發生。最近又發生了給社會造成衝擊的精神病患者殺人事件。上個月患有精神病的17歲少女,可怖地殺害了一名無辜的8歲女孩。管好精神病患者,既要保護社會免予承受精神病患者犯罪,也要考慮精神病患者的人權,這是個難解的老問題。集全社會的關心建立對策也仍覺不夠,就不要分散注意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