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侯將相甯有種乎?”高麗武臣政權時期,曾是崔忠獻奴僕的萬積曾這樣說。這是他為了煽動奴僕們打倒主子取公卿大夫以代之時用的口號。原來,這句口號的版權歸中國秦朝末期發動農民起義的陳勝。萬積夢想的沒有身份差別的世道,過了近700年以後的甲午改革時才具體化。
憲法第11條第一項以“所有國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開始。1948年制憲憲法的第8條為“所有國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據說,“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來自於西方中世紀基督教“所有人在神面前一律平等”的思想。但是,一般人感覺不到萬人平等的原則。去年在憲法法院創立28周年之際實施的一項民意調查顯示,國民10人中有8人認為憲法的平等條款沒有得到很好的遵守。
5日淩晨,在首爾江南的一個酒吧裡喝醉之後毆打服務員,在被員警帶走時又砸壞了巡警車輛的金東善,兩天之後被警方拘捕。金東善是韓華集團金升淵會長的三公子,也是一位馬術運動員,在2014年仁川亞運會上,和“閨蜜干政”事件主人公崔順實的女兒鄭維羅一起獲得團體冠軍,他們又在同一時期接受法律審判,也是命運乖蹇。司法當局不考慮財富等因素,做出了拘捕的決定。從前,惹事的富家子弟常常不予拘捕就釋放出來,被指責為“有錢無罪”。
憲法第11條第2項寫著“不承認社會特殊階級制度,不得創設這一制度,不管以何種形態。”“特殊階級”是個和21世紀不搭的詞彙。筆者認為在改憲的時候,應該對這一條進行修改。但是,有錢的少數和沒有錢的多數、甲和乙、丙和丁這類不是階級的階級還沒有消失。因為“崔順實幹政”,總統如果有錯,也應該依法處理,這一輿論已經形成。這是不知道何時結束的此次事件積極的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