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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以上未破案的殺人案交由未結案專門小組負責

5年以上未破案的殺人案交由未結案專門小組負責

Posted August. 24, 2015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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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廳23日發表了一份工作計劃,將採取對全國16個地方警察廳設置的長期未結事件專門小組進行正式定編等措施,建立對因廢除殺人罪公訴時效過期而留下的長期未結案事件進行調查的體制。根據這一計劃,將把2011年創建的專門小組的成員從目前的50名增加至72名,並正式把它編入刑事科重案組。專門小組主要負責未破案殺人事件的調查、一線警察局的調查支援、長期未結殺人事件的記錄和證物的管理等。

調查體制通過▽調查本部集中調查(發生後1年為止)▽分管警察局專案組(1年至5年)▽未結案專門小組調查(5年以後)等共3階段運行。第一階段,由地方警察廳廣域調查隊、科學調查隊、專門小組和一線警察局一起組成調查本部。專門小組在第一階段中利用調查經驗對事件進行分析,指明調查方向。警方相關人士表示,“我們的計劃是使95%以上的殺人事件在案件發生1年內得到解決,並進一步提高破案率。”

如果事件發生了1年仍沒能抓住犯人,將解散調查本部,由分管警察局組成專案組進行調查。發生5年後,未結案專門小組從警察局專案組那裡接收案件記錄和證物進行調查。決定向遺屬告知調查進展情況以撫慰鬱悶的受害者家屬。

如果案件調查了10年依舊沒有進展,將由退休調查官、法醫學者等參與的長期未結殺人事件指定審查委員會,審查是否指定其為長期未結殺人事件。假如被指定為未結事件,一般調查活動將告中斷,當出現新的證據或情報、目擊者時再重啟調查。

警方相關人士表示,“專門負責體制正式出臺的話,只能集中於未結事件,因此解決這一事件的可能性加大”,“積極共享專門小組的調查經驗,集中精力力爭在事件發生初期就抓住犯人”。



朴勳相記者 tigermas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