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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租賃住宅不能因幸福住宅的減少而打退堂鼓

平民租賃住宅不能因幸福住宅的減少而打退堂鼓

Posted December. 13, 2013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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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表示,要把將在2017年竣工的幸福住宅數量由20萬幢減少到14萬幢。地區居民的反對比較嚴重的木洞、蠶室、松坡、孔陵、京畿道安山市古棧洞等試點地區的數量由最初的7900幢減少到3450幢,減少了壹多半。該政府的核心住宅福祉公約在邁出第壹步之前就打了退堂鼓。

數量減少後的住宅能否建完還是壹個疑問。有些地區的居民聲稱這次的福祉計劃本身就是壹個錯誤,與住宅數量的多少並無關聯,並稱該項計劃就是在紙上談兵。另壹方面,由住宅福祉連隊等50個市民團體構成的住宅安定國民會議稱“由于地區居民的‘護後院’(NIMBY‧ Not In My Backyard)現象,幸福住宅計劃正面臨著觸礁危機。”並開了批鬥大會。甚至能夠預見幸福住宅計劃將因市民們的矛盾而以悲劇收場。

幸福住宅是爲了給新婚夫婦、大學生、初入社會的青年提供壹個相對安定的居住環境,政府以每壹年行情租金的壹半的價格出租的住宅。木洞居民雖然是以交通擁堵和出行過度集中爲反對的理由,但也壹定考慮到了如果周邊出現公共租賃住宅,房價將會下跌的問題。

但是,比起居民們的‘護後院’意識,政府從壹開始就錯的離譜。政府只認識到幸福住宅是大總統公約事項和能夠使用國家共有地這兩點,在選定福祉之前,連最基本的妥當性調查都沒做。雖然國土交通部表示已多次與居民溝通過,但地方自治組織和居民卻不滿其“並未認真收集意見。”由于急功近利關系,建設經費預算或地形調查也都是壹團亂。由于在鐵道用地上建房子需要打人工地基,工程費用也會因此比在壹般住宅用地建房子高出1.5倍的事實也是很晚才被告知的。由于不顧居民感受且在成片的住宅小區旁建房,使狀況變得更加棘手。

應當體現幸福住宅的目標,即在市中心建設平民能夠以低價租賃的住宅。我國的公共租賃住宅的數量占全部住宅的5.6%,只不過是經濟合作開發機構(OECD)平均值的11.5%。政府應當努力實現買進未售出小區或多戶型住宅並出租給平民的政策和新建住宅的目標。幸福住宅的選址以前官營企業的用地等多元化,在規劃階段只好靠政府的中介和居民的參與,以期能夠順利建好住宅。幸福住宅的建設不能以平民租賃住宅建設的後退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