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社論] 朴候選人的高強度政治革新案,為何排除從朝政治的清算

[社論] 朴候選人的高強度政治革新案,為何排除從朝政治的清算

Posted November. 07, 2012 06:51   

昨日,新世界党候選人朴槿惠公佈了為改革政黨、國會、政府等的高強度革新案。民主統合党候選人文在寅上個月22日推出政治革新案後,昨天也追加推出了與政黨改革相關的幾個革新案。與這兩位的革新案相比,以革新政治名分參與總統選舉的無黨派候選人安哲秀的政治革新案過於“簡陋”。

朴候選人的革新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推行改憲。她表明:“針對執政後4年重任制與包括國民生存權、基本權加強的各種課題,我們會充分磋商後取得國民的共識,並推行改憲。”政治圈雖然一直提出分散總統許可權的分權型改憲和克服五年單任制的四年重任制的改憲必要性,但沒能得到國會的批准。

針對分權型及四年重任制,文候選人也深表同感。近期的輿論調查結果顯示,占56%的國民贊成四年重任制的改憲。朴、文候選人之中不管誰出任總統,下一期政府都有可能推行改憲。只不過,針對修改四年重任制時為了統一大選與總選的週期而縮短下一任總統任期的方案,兩位候選人都表示拒絕。既然決定要改憲,就應該包括權力結構改編、國民的基本權和國政運營的框架等反映這一時代情況的內容,並由執政黨、在野黨充分磋商後往國民表示認同的方向推行。

推舉改革也是朴候選人與文候選人共同關注的部分。朴候選人表示,要制定執政黨與參與党同時以國民參與競選方式選出國會議員候選人的方式。另外,廢除基礎自治團長和議員的政黨推舉制度,並去除比例代表的密室推舉。而文候選人則承諾廢除國會議員推舉權的市都黨轉讓與基礎議會政黨推舉,並開展各權域比例代表制的引進和地區比例代表席位數調整在內的比例代表推舉改革。國會議員之所以充當政黨的“舉手機”或政黨之間的對話與妥協變得困難,也有可能是因為中央黨壟斷的推舉制度。

朴候選人指出,因不正腐敗行為進行重選•補選時由原因提供者承擔費用,並且推舉時一旦有收受賄賂行為,就要繳納30倍以上的罰金,並20年左右不可出任公職。若以這種方式糾正推舉與選舉制度,就能挽回韓國國民對政治的不信任。

不過可惜的是朴候選人的革新案中欠缺對從朝政治的清算方案。從朝人士還進入國會,明目張膽地要求保安負責人的名單。可新世界黨和民主黨還未除名與非法競選相關的兩位從朝議員李碩基(音)、金在冉(音)。文候選人稱:“與否定愛國歌的政治勢力不會有任何政治連帶。”朴候選人若有糾正韓國的意志,就該推出根除從朝政治的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