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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吸煙青少年的200包香煙... ...屬盜竊罪?

沒收吸煙青少年的200包香煙... ...屬盜竊罪?

Posted September. 20, 2012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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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隨意沒收別人的香煙,很可能屬于盜竊罪,和我們走壹趟。”

16日上午5點半左右,警方和某20歲男性在首爾冠嶽區新林洞考試村進行“談話”。三名女生聽到此番說法咯咯地笑出聲來。

李某是高三學生(26),他每次看到抽煙的青少年就會去制止。他經常制止那些正在抽煙的“孩子”,而且把剩余的煙搶過來。他說他已經收集到200多包煙,其中大部分送到附近派出所,其余都扔了。李某說他搶了那些“孩子”的煙後,“孩子們”言語不善,爲讓其對自己道歉不得不向警方報警。

然而,這些警方來後怒斥了李某。警方稱,隨意沒收別人的香煙,很可能被誤認爲是盜竊犯。這種時候應考慮到自身安全,盡量避免與“孩子們”對質。李某正好准備司法考試,他拿著青少年保護法反駁稱:“市民理應保護青少年。”青少年保護法第四條寫著“無論任何人都要保護青少年避免陷入危險境地。”

如此壹來,雙方的爭端以警方的道歉結束。警方19日介紹本報記者通話采訪稱:“我們並不是真的認爲李某偷竊了‘孩子們’的香煙。我們這樣做是考慮到李某的安全問題。”

警方有關人士稱:“李某並不是爲了謀取自身利益搶奪‘對方’的香煙,因此不構成盜竊罪。如果發現青少年吸煙現象,應及時向警方報警,而不應該親自教訓,或與‘孩子們’産生沖突。”



金俊日 ji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