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張與2009年3月自殺的演員張紫妍發送數百封信函的全某(31歲)被拘留的監獄,發現了看似張某親筆寫的信函,因此警方開始調查真偽。京畿地方警局和盆唐警局9日表明,對全某拘留的光州監獄進行搜查,並沒收了23封信和20多個信封、70多張新聞簡報等兩箱分量的資料。當天主要搜查了全某被拘留的房間和監獄內個人保管箱、領置品倉庫等。其中,被斷定為張某親筆信的信函和信封當場密封後發送至國立科學搜查研究院,且委託了筆跡鑒定和指紋識別。警方表示:“至今確保的張某的親筆文件和全某的親筆文件與當天沒收的信件一同委託堅定”,“通常需要兩周時間,但5至7天后應該會有堅定結果。”另外還表示:“全某主張沒收的信函是張某寄給自己的”,“20多個信封中只有3、4個有郵局的郵印。”大部分新聞簡報與張某的事件有關,而且以螢光筆標了大部分報導。針對可以成為全某在監獄接收郵件的證據的信封寄件者及郵印,警方解釋道:“沒收後直接裝入扣押物品箱,其後密封,所以沒來得及確認。”
國家科學搜查研究院在進行鑒定時,警方會比較分析沒收的新聞簡報和全某向張某事件的裁判部水原支法城南支院以請願書形式提交的50多個信函影本,並確認是否有引用的部分。警方當天又向光州監獄派遣一名犯罪心理師,並分析了權謀的心理狀態以及全某的主張是否屬實。與此同時還命令2009年調查這一事件的李明均三陟警局局長等參與此次調查。如果鑒定結果顯示這是張某的親筆信函,那麼針對這一內容確認真實情況後,會決定是否再次進行調查。
另外,全某請願書中的張某身份證號與實際身份證號一致。2009年調查此案時警方表明,張某與全某互不相識,所以沒有調查的價值。但全某知道張某的身份證號碼,這表示兩人有可能是非常親密的關係。
南坰鉉 bibulus@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