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奉命暗殺黃長燁的工作者“原來這就是自由民主主義”

奉命暗殺黃長燁的工作者“原來這就是自由民主主義”

Posted December. 01, 2010 09:50   

한국어

“令人驚訝的是按照法律程式調查此案。原來這就是自由民主主義國家。”這是曾受命暗殺朝鮮前勞動党書記(已故)黃長燁的朝鮮人民武力部偵查總局旗下工作者李東三(音•46歲)近期接受公安當局的調查過程中陳述的部分內容。

30日據公安當局透露,上個月被國家情報院拘捕的李某以為在接受調查時會有嚴刑拷打,但由於調查人員詳細說明保持沉默等嫌疑人可行駛的權利、且按照法律程式調查,因此他大吃一驚。雖然被派遣到韓國之前在朝鮮接受了有關韓國法律的教育,但他萬萬沒想到對奉命暗殺別人的自己還適用這種法律。

去年11月,李某從偵查總局局長金英徹那裡接到“就算黃長燁明天死,今天也要暗殺他,雖然想抓他回來但很困難,所以只需要取他性命”的命令後越過了圖們江。據悉,李某和此前被公安當局抓獲後被判十年刑的偵查總局工作者金明浩(音)、董明官(音)同一時期收到了暗殺黃前書記的命令,但今年4月他在泰國滯留時聽到金某等的被捕消息後,延遲了入國日期。不過李某被抓獲的幾天前10月9日,黃前書記因心臟麻痹過世,所以李某沒能執行朝鮮的命令。

檢察院的調查結果顯示,李某在偵查總局被分類為最優秀特殊戰鬥員,16年來接受潛入訓練。尤其擅長格鬥和游泳。他1992年越過軍事邊界線,在民間人控制線附近滯留一段時間後回國,而1995年還武裝潛入江原道北部地方時,由於一些隊友在交戰中被射殺,所以回到了朝鮮。

朝鮮當局命令他:“暗殺黃某(指黃前書記)時不要用毒針或槍,要用錘子或斧頭,捏造成是一些逃北者的作為。”據悉,和韓國內的固定間諜接觸時,要拿著OO報紙站在首爾光化門李舜臣將軍銅像前。對近期發生的朝鮮延坪島炮擊挑釁,他向公安當局透露道:“應該是為了鞏固繼承體系才做出了這種行為。应该不是侦查总局独自推行或干涉的事情。”首爾中央支部檢察院公安一部(部長李鎮漢)30日以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拘留起訴李某。



崔昌奉 ceric@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