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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製‘軍用服飾’,需支付版稅”

Posted November. 10, 2010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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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當局計畫申請新型作戰服(圖片)圖形的特許權,如果申請獲批,今後不得擅自製作新軍用款式的服裝、鞋、包等“軍用服飾”。

9日,國防部相關人士表示:“從明年7月開始,將向軍隊發放新型作戰服。目前已經申請新型作戰服的特許權,最快可在本周內完成版權註冊。如果今後有民間企業擅自模仿製作作戰服款式的服裝與配飾,需要依據版權法接受法律制裁。”

根據《軍用物品管理法》,民間不得出售作戰服及軍帽。但是,製作銷售作戰服圖形的服裝及配飾不受相關管理法限制。

但是,如果軍當局申請新型作戰服圖形的特許權,今後製作銷售帶有相應圖形的產品時,需要獲得軍當局的許可或向軍當局支付版稅。軍隊相關人士表示:“目前還沒有決定版稅問題,但如果未經許可擅自盜用作戰服圖形,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國防部於去年12月推出了新型作戰服,服裝圖形與以往的迷彩圖形不同,結合花崗岩形態及針葉樹、樹叢、泥土、石頭等形象,製作了數碼圖案。從今年9月開始,新型作戰服已經發放給陸軍17師團的部分將兵試穿並檢查功能上有無不便之處。



劉成雲 polari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