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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韓-歐盟,通過韓美FTA早期生效提高國家經濟利益

[社論]韓-歐盟,通過韓美FTA早期生效提高國家經濟利益

Posted October. 07, 2010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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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與歐盟(EU)協商3年5個月後終於簽署了自由貿易協定(FTA)。雙方各自得到議會批准同意後,將于明年7月1日起生效。鑒於歐盟是由27個會員國組成,先經過歐盟議會的批准FTA生效後,再通過各國家的批准流程。我們國會應該迅速處理批准同意案,從而提高國家經濟利益。希望歐盟議會及歐盟會員國議會也為了FTA早期生效而付出努力。

從2004年4月1日生效的韓國與智利的FTA開始,韓國共簽署了8個(45個國家)FTA,其中5個(16個國家)已經開始生效。韓國與智利的FTA生效五年後的去年,韓國晉升為智利的第五個進口國。經濟夥伴關係協定(CEPA)從今年1月開始生效的韓國與印度之間的貿易額也在迅速增加。而韓國與歐盟FTA的生效不僅可以取得貿易擴大導致的“雙贏效果”,還可以牽制貿易保護主義。

我國去年通過自由貿易擴大取得了經濟規模世界第15位元、今年上半年出口額世界第7位的成績。以FTA為基礎的“低牆的公開交易”直接關係到我們的國家利益。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後,韓國的經濟恢復情況雖然比其他發達國家迅速,不過卻落後於年增長率達到7%~10%的中國、印度、巴西等新興經濟大國。因此,利用FTA的與美國、歐盟等的貿易及相互投資擴大更加迫在眉睫。

在韓國整個進出口額中,中國去年占的比重為25.8%,超出歐盟(18.3%)、日本(13.0%)、美國(12.2%)。我國經濟過於依賴中國,這一點並不樂觀。因此包括美國、歐盟在內,有必要加快速度和中東、土耳其、加拿大等進行FTA協商。企業也應該為了實現FTA優惠的極大化而積極準備“制定出口者資格認證”等。

韓國和美國2007年6月正式簽署了FTA協定,但3年4個月後的今天還不能確定兩國議會是否同意批准同意案。韓美兩國為了把握好時機通過FTA生效取得經濟、非經濟利益,應該迅速完成批准流程。在21世紀世界經濟迅速改變的情況下,如果國家和國民不能擺脫像“井底之蛙”一樣的封閉思考,韓國的未來將一片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