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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成功舉辦G20首爾會議,進而設立常設機構”

[社論]“成功舉辦G20首爾會議,進而設立常設機構”

Posted September. 30, 2010 03:03   

11月在首爾舉辦的G20峰會事實上是第一個例行會議。在前四次會議上,通過G20峰會取得了國際共助效果,於是國際社會對“政治是G8(七個發達國家和俄羅斯)、經濟是G20”的認識逐漸擴散,最終對每年舉辦一次G20峰會達成一致。起初G20峰會是難以克服2008年金融危機的G8向發展中國家求助的臨時會議。

東亞日報、韓國開發研究院(KDI)、美國布魯金斯研究所共同主辦的“G20首爾國際討論會”提出了G20的各種發展方案。各國專家強調說:“要想繼續維持國際共助,就應該將G20從危機管理委員會改編為世界經濟的調停運營委員會。”這意味著,從首爾會議開始擴大G20峰會的作用,具備事務局等常設組織,進而制度化G20峰會。這樣才能改善只在召開會議時強調國際共助、其後不落實的問題。

在討論會上,前加拿大總理保羅•馬丁表示:“G20不是在G7增加了13個國家”,並強調了發展中國家發揮的主導作用。越南國家金融研究所的副所長叮囑道:“G20需要反映172個非會員國的利益。”從發展中國家晉升為發達國家的唯一國家韓國作為G20議長國,是處於調停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利害關係的位置。G20首爾會議是位於國際舞臺背後的韓國史上第一次以國際議題制定者及調停者的身份亮相的舞臺。正因為如此,韓國更應該成功地發揮國際領導人的能力。

首爾會議將重點磋商開發問題。對發展中國家提供援助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教他們“如何捉魚”以及讓他們實行。布魯金斯研究所的首席研究委員建議道:“G20若想實現差別化,就應該先從具體的實行計畫開始。”將金融安全網的構築添加到主要議題中也是不希望其他發展中國家像韓國一樣遭遇外匯危機。

G20峰會的協議雖然沒有強制力,但首爾會議會採用會員國之間的相互評價方式,要求各國向國際機構報告履行協定的情況。另外,還會組織支援協定履行的各種委員會。如果採用這種方式可以提高G20峰會的實效性,有關機構就會積極磋商設立常設機構的方案。與此同時,韓國對國際社會的貢獻度與影響力也會隨之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