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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代替“強制”,保留朝對話退路

Posted July. 31, 2010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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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考慮到採取獨立對朝制裁,決定不採取阻斷第三國政府或金融機構與朝鮮交易的強制性國內法律措施。也就是說,美國將不採取向與伊朗核專案相關企業交易的世界所有國家範圍內的企業給予制裁等高強度對伊制裁法的方式。但是,可能會通過行政命令阻斷奢侈品進口或製造假幣等非法活動及相關朝鮮金融帳戶的方式制裁朝鮮。

對朝、伊制裁調整官羅伯特.埃因霍恩計畫于下周訪韓時,就上述內容為框架的美對朝具體追加制裁措施,進行美韓兩國間的協調,並通過美國國內有關部處進行協調後,於下個月公佈。

美國就追加對朝金融制裁相關內容,計畫與為制裁現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WMD)擴散活動而列入制裁對象名單的朝鮮23家機構和企業及個人的行政命令13382號相似方式,發起以奢侈品和毒品、假煙、假幣等非法活動為目標的行政命令。目前美國正在積極審核此次發表行政命令時,一同公佈制裁對象的名單。但是,美國決定不採取通過議會立法強制執行阻斷金融交易的“伊朗式制裁方式”。

美國國務部公報次官菲力浦•克勞利在28日(當地時間)進行的例行記者會中表示:“世界所有國家都有義務履行聯合國安理會決議第1874號等,期待這些國家通過多種方式向朝鮮施壓”,並敦促了國際社會的合作。

美國之所以決定不採取對伊措施相同的高強度制裁措施,與應對朝鮮重回談判桌時的對策——“退出戰略”有關。韓國不關閉占朝韓經濟合作50%左右的開城工業園區也是考慮到最後朝韓關係得到改善之時。

2005年,美國凍結澳門滙豐銀行(BDA)2500萬美元朝鮮資金時,曾打算以後通過與朝鮮的協商解除凍結資金,但需要經過國際金融交易系統中非常繁瑣、困難的過程。因此,如果美國通過議會立法採取同對伊措施相同的制裁方式,則今後撤除時會無法成為行政部的裁決事項,所以決定暫時開放應對今後事態發展的出口。

美國不斷絕朝鮮和第三國家之間的交易,而嚴格遵照現有的聯合國安理會第1874號決議制,是為了雖然會對朝鮮強烈施壓,但仍對其留下退路。



崔永海 yhchoi6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