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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奧巴馬的“單任論”

Posted January. 28, 2010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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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憲法改正的歷史可以被稱為總統任期及連任規定的修改史。1945年,李承晩曾提議總統可連任三屆的修正案,可國會表決時以一票的差距被否決。之後,被國會否決的修正案最後通過“四捨五入”這一數學計算法得到國會的批准。另外,韓國通過第二共和國的內閣責任制發展為第三共和國時,總統責任制再次復活,韓國也開始像美國一樣,實施總統任期為四年的制度。

▷朴正熙總統連任任期四年的總統後制定了維新憲法,並且在他接任總統的第六年取消了限制總統連任的制度。於是韓國總統制度被稱為“臺灣式總統制度”。其後在第五共和國時期,總統任期從四年改為七年單任制(不允許連任總統)。而目前的五年單任制則是1987年的民主化產物。鑒於四年連任制導致長期執政的弊端,執政黨和參政黨一致同意將連任制改為單任制,並將七年減為五年。當時率領統一民主黨(參政党)的金泳三和金大中表明:“四年連任制雖然有優點,但不管誰當選,連任八年的可能性較大。”而目前,政治圈內又開始出現恢復“四年連任制”的主張。

▷25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的“與其平凡地連任八年,還不如成為執政四年的好總統”這一發言引起爭議。好像是一個單純的政治性發言,又好像是公然表明,自己不會顧及人氣,會強制推進自己的改革構想。在美國,國民一直認為只有成功連任的總統才是“傑出的總統”,可現任總統的“單任論”卻否定了這一固有觀念,就憑這一點就值得引人注目。據統計,43位美國歷代總統中,成功連任的只有18位。

▷李明博總統也曾表明:“單任制有助於提高總統的工作效率”,並讚揚了“單任制度”。其實,單任制和連任制有各自的長處和短處。實施單任制度時,總統只需顧及歷史的評價,可以全心全意實現自己的構想,不過,有可能疏忽政府與政治圈的關係。相反,一旦實施連任制度就會過分顧及國民對自己的支持率,因此無法明確表明自己的立場,還有可能受到民粹主義的影響。

李进宁评论员:jinny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