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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經常不參與投票國會議員

Posted January. 20, 2010 08:37   

從第十八大國會開院的2008年5月開始,到去年11月這一年半期間,國會處理了720件法案。而處理其中70%即500件以上的法案時,有11位民主黨議員和2位自由先進黨議員沒有參與表決。而且,沒有參與一半以上法案表決的議員占全體議員的20%,即60人。這體現了韓國政治的落後和部分議員不誠實的議政活動。

參與法案表決是國民選舉的議員應當履行的義務,而且是議員最基本的議政活動。正因為全體國民無法直接參與所有決議,所以採用了國民選拔的議員磋商以及決議重要國政的制度。於是,議員們才有資格替國民上呈及審議法案,並且可以參與表決。有些人雖然表示不參與投票就意味著反對,但慣常地不參與表決,不僅是嚴重的職務怠慢行為,而且更加違背了大義民主主義。

議員對各種法案的表決將成為有權者決定候選人的重要依據。議員對法案的態度和平時的政治主張相反的情況多時,有權者會考慮是否繼續支持該議員。因此,大部分先進國會詳細公開投票內容。上呈到國會的議案在沒有相關憲法或法律的情況下,通常通過表決決定是否批准該議案。不過,如果不參與投票的議員比率過高,有可能還會損害國會批准的法律的權威。

當然,不參與投票的議員中,有些議員是因為被拘留或者臥病在床。也有可能是因為黨領導人下達不參與命令,所以沒有參與。而且一般每一次國會投票決定數十個法案,因此這些議員就無法參與數十件法案的表決。

不管怎樣,有60位議員沒有參與過半的法案投票,對於這一點我們百口莫辯。據瞭解,去年美國聯邦上院處理了397個法案,而93位議員中,沒有參與投票的比率超過10%的議員卻只有4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