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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與日俱增的公職社會不法行為,肅清腐敗徒有虛名

[社論]與日俱增的公職社會不法行為,肅清腐敗徒有虛名

Posted November. 19, 2009 09:30   

據悉,在兩年期間,黑幫企業家曾60餘次招待了檢查廳2位搜查官,招待費共計1億4000萬韓元,檢查廳對此展開了調查。忠南論山市的7級公務員過去兩年共盜用41億韓元的預算,最後被監察院揭發。國稅廳的某局長因涉嫌讓稅務調查對象企業高價購買自己妻子出售的美術作品而被拘捕。地方環境廳的6級公務員以包庇環境影像評價企業為代價,接受了36次高爾夫招待與賄賂被揭發。這些就是前天和昨天暴露的公職社會的不法行為。

近期,公職者的腐敗行為與日俱增。從去年3月到今年9月,因涉嫌盜用國家預算、各種補助金、基金等被揭發的公務員有696人,盜用的資金達到1000億韓元。其中還有盜用殘疾人補貼26億韓元的公務員以及偷取價值2億7000萬韓元的軍糧之後在外出售的陸軍軍官。不久前,稅務廳公務員與信用卡偽裝企業勾結,以包庇他們的罪行為代價收取金品時被曝光。而且青瓦台行政官的不法行为也不少。若是政府肅清公職社會不法行為時,在陰暗處發現了一些“黴”,那是值得慶倖的事,不過事實並非如此。

肅清公職者的腐敗行為是李明博政府提出的100個國政課題中排行第12位的課題。而且李總統通過8•15慶祝詞以及在其他經典上都承諾道:“一定堅決對付公職社會的不正行為。”不過,通過前天公開的國際透明性機構腐敗認識指數可以看出,沒有任何好轉的跡象。

每次發生不法行為時,政府就會召集監察組敲鑼打鼓地嚴打不法行為,但大部分都是暫時的。另外,針對盜用公款或受賄的公務員,制定了懲戒或刑事處分以外的,賠償相應金額的5倍,並且以受賄罪繳納300萬韓元以上罰金的公務員將喪失公務員資格的國家公務員法修正案,但過了5個月的如今,它仍在國會“睡懶覺”。起訴公務員行賄的比率低於平均起訴率,達不到40%。主要是因為,即使不法行為被揭發,有關部門也會推遲揭發,想方設法包庇同事。

這讓人覺得,李總統反復強調的“肅清公職社會的不法行為”確實徒有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