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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法16日取得常任委員會的批准,23日取得國會批准?

媒體法16日取得常任委員會的批准,23日取得國會批准?

Posted July. 13, 2009 08:25   

隨著大國家黨公佈的媒體法磋商截止日13日的臨近,如今國會正處在暴風雨前夕。大國家黨再次確認《臨時國會中處理媒體法》的方針,並著手制定法案處理戰略。而決定12日出席國會的民主黨卻要竭盡全力制止法案處理。

13日~15日,大國家黨將陸續召開文化體育觀光廣播通信委員會(以下稱文廣委),並最終磋商民主黨和自由先進黨提出的媒體法修訂案。而民主黨卻表示,不參與沒有實現協議議程的常任委員會。文廣委大國家黨羅卿瑗議員和民主黨田炳憲議員11日晚《TV討論》結束後,近1個小時磋商了處理媒體法的問題,但最終沒有達成一致。羅議員12日表示:“目前與民主黨達成協定幾乎不可能”,“不過我們會討論民主黨提出的‘制定避免輿論壟斷的限制措施’要求”。田議員也表示:“院內指導部之間的協商結束後,我們會與大國家黨幹事討論常任委員會日程”。

本周內在文廣委處理媒體法後,為了獲得國會批准,大國家黨正在制定詳細戰略。15日在國會處理“黎巴嫩和平軍派兵延長案”後,16日將是國會處理媒體法的第一天。不過17日制憲節執政黨與參政黨出現分歧時,有可能引發輿論的譴責,因此大國家黨還考慮了20日~23日期間處理媒體法的方案。即使文廣委通過了媒體法,民主黨議員擔任委員長的法制司法委員會也不會輕易批准媒體法。因此也有人建議,直接以職權上呈處理此案。那麼23日、24日中的某一天,大國家黨就可以召開國會並以職權上呈處理修訂案。國會議長金炯旿11日在TV採訪中表明:“在國民的同意下、產業迫切需要的情況下或者國家強烈要求時,若少數黨再三阻礙法案,那麼我也只有職權上呈這一種方法”。



樸庭勳 sunshad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