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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 夜間集會

Posted June. 12, 2009 07:28   

1989年4月29日,在執政黨占少數、在野黨占多數的國會上,一致通過了有關集會及示威的法律修改案。這是1987年民主化運動勢力主導制定的改革立法。其核心是保障和平集會及示威自由,但是不允許威脅公共安寧秩序的集會。夜幕降臨後禁止進行室外集會也包括在這裏面。國會法律修改廢除委員會第3分委委員長金光日表示:“剩下的問題是落實民主和平的集會文化。”1990年金大中政府時期,平民党總裁也在“履行6•29宣言”的發言中要求了“遵守集會示威法”。

當時參與法律審議的專門委員韓國熙表示:“如果一個團體進行過兩次以上暴力集會示威,那麼就能包括在事前禁止集會示威的範圍內。” 10日,主導“6月抗爭繼承、恢復民主的全國民大會”夜間集會的祖國統一全民族聯合、貨物連隊等,是進行過無數次暴力集會的“常客”示威者。民主黨和這些人在一起,為了延續“去世政局”而從9日晚上開始,在首爾廣場進行了為時2天1夜的“涼席政治”。

1987年6•10抗爭時,曾寫好遺書參加鬥爭的一員金忠兆(民主)表示:“為了不聽到5選議員非常消極的評價,去了首爾廣場”,“民主黨不能一視同仁目前的情況和22年前的情況。” 民主黨也出現了自我反省的發言,“目前不是跟那時候一樣的軍事獨裁政權”(議員金泳鎮)、“利用已去世總統的根本不是政治”(議員金勝順)、“對國會議員來說廣場是國會”(議員朴智元)。

去年末在希臘發生青年暴動時,美國華盛頓時報曾指出:“好像還沉浸在推倒軍事政權的1970年代革命精神。” 1973年因為大學生的民主抗爭,第二年設立了民主政府後,大學生和政治勢力們好像認為不服從法律和進行暴力示威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即使是在民主主義發源地,如果政治家沒有能力並且政黨沒有力量的話,民主主義也會垮塌。有必要回顧22年前是誰制定了禁止夜間集會的集會示威法。

評論員 金順德 yur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