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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憲法裁判所需儘快決定綜合房產稅的違憲與否

[社論] 憲法裁判所需儘快決定綜合房產稅的違憲與否

Posted September. 24, 2008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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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決定將于明年起將綜合房產稅的納稅標準從現行的6億韓元提高到9億韓元,並減免高齡人士稅金的改編案。其原因就是認為超過稅金承擔能力的稅金制度。盧武鉉政府制定的房產對策“針對2%富人的稅金炸彈”在正式實行的3年後遭到了大幅調整的命運。就像計畫財政部長關薑萬洙昨天在國會中所表示的一樣,綜合房產稅合併到財產稅的方案符合徵稅原則。

綜合房產稅的改革是李明博總統的大選公約。但是,執政黨—大國家黨的部分人還是以“擔心會受到富人黨的指責”為由反對此改革。民主黨的“只為1%國民的減稅”批評等於是承認盧政府時期的執政黨(開放我們黨)以“懲罰富人”為目的制定房產稅。

綜合房產稅納稅者中35%的年均收入是4000萬韓元以下。“稅金炸彈”打到了無辜的中產階層。民主黨的前身-大統一民主新黨總統候選人鄭東泳,也在去年12月說“綜合房產稅的原則和宗旨雖然好,但是過去的3年內稅金漲得太快了”,表示出減免稅金的意願。每次只在選舉的時候大喊減稅,等到了選舉結束就吹噓貧富矛盾不應該是一個政黨該有的態度。

問題是綜合房產稅減少的話地方自治團體的稅金收入就會減少。這是盧總統為了防止綜合房產稅的調整而採取的措施。政府為了補充財源正在考慮提高財產稅的方案,但是這樣的話會增加國民的負擔。下一步有必要徹底監督地方自治團體的資金運用,改正漏洞百出的制度。

國稅廳計畫在11月25日之間向今年的綜合房產稅物件者發放告知書。憲法裁判所要儘快決定綜合房產稅違憲與否,防止徵稅混亂。如果在綜合房產稅繳納期間判決徵稅違憲的話,只會對納說者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