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政府在上個月決定的4兆9千萬韓元的補充變更預算中,約1兆430億韓元將用在道路及鐵路、地鐵等的施工時間縮短上。
但是國家財政法為了防止財政管理疏忽,嚴格限制了只有“發生大規模戰爭或災害、大量失業及經濟滯留等重大變化、根據法律加大國家支出”等情況下才能制定補充變更預算。
將用在道路建設支持及鐵路施工時間縮短的補充變更預算有:城市鐵路1050億韓元、一般城市及廣域城市鐵路2600億韓元、道路建設及道路施工支持6780億韓元等共計1兆430億韓元。
計畫2010年竣工的釜山地鐵3號線,因為在東萊古墳地區發現了出土文物而延長了5個多月。政府為了縮短施工時間,決定發放補充更改預算200億韓元。
投入300億韓元的京春線施工時間當初也是定在1997-2003年,但是到了1999年才開始施工。之後也因為預算的問題,竣工時間改為2009年以後。國土海洋部計畫,今年投入300億韓元的補充變更預算後,明年再確保投資的話可以在2010年開通。但是也有人指出,這件事情沒有必要動用補充變更預算。
對此,國土部有關人士表示:“地鐵等所有工程會根據預算的增加縮短施工時間”,“地鐵如果能儘快開通的話,有助於幫助國民度過高油價危機。”
但是大國家黨前政策委員會議長李漢九表示:“這次的補充變更預算不符合國家財政法”,“即使稱這個是出於‘經濟滯留’事由,也不能用於道路、鐵路建設等社會間接資本(SOC)”。他主張“通過SOC投資增加就業,穩定民生是徒勞的。”
政府的補充預算案已經在上個月17日通過了國務會議,只要在18大國會上組成常任委員會的話就可進行審議程式。
李鎮求 sys1201@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