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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一級殺人犯”國內被捕,按照美要求引渡犯人

美“一級殺人犯”國內被捕,按照美要求引渡犯人

Posted May. 09, 2008 08:37   

被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指定為1級殺人犯的在美僑胞南大賢(33),在國內逃亡了10年之後,於今年3月被捕,並得到了遣送回美國的法院判決。

8日指出,最近首爾高等法院對於犯罪兇手南大賢引渡審查廳的訴訟中,下達了“同意將南某引渡到美國”的決定。

1996年8月,南大賢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一住宅偷竊時,涉嫌用槍打死住宅主人白人退休員警。

南大賢在事情發生第二年後,繳納了100萬美元的保釋金,於1998年3月回國,並自首說:“希望韓國可以進行重判。”美國種族差別性的搜查中,原本是殺人事件的主謀在美國進行重判時,很有可能被判死刑。

由於當時韓美之間犯人引渡條約還未生效,因此韓國政府沒有將南某送往美國,而下達了釋放南大賢的命令。之前,南大賢作為英語講師,在國內過著逃亡生活,直到1999年韓美間罪犯引渡條約締結以後,根據美國罪犯引渡要求,於今年3月南大賢被檢舉說他在京畿道廣州市的某一英語學院。

裁判部門指出:“兩重身份的南大賢,在美國犯罪行為嚴重,加之美國不僅採取了起訴,當時的證據資料和證人也都在美國。再看他從美國逃跑在國內逃亡這一點,韓國政府也沒有拒絕犯罪引渡的有力證據。”

對此,南大賢表示:“通過和美國之間的司法共助,韓國充分可以重新判決,但是韓國法院仍要將自己國民推向美國。這是明擺著拋棄主權的行為。”



李鍾植 bell@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