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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同殘疾人一起走向發達

Posted April. 11, 2008 03:06   

禁止歧視殘疾人法律今天開始生效。這一法律是殘疾人坐著輪椅從行政部門和國會爭取來的,其間充滿了他們的艱辛和淚水。2006年,隨著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的採納,在國際社會掀起了改變歧視殘疾人行為的熱潮,各國開始致力於制定禁止歧視殘疾人的法律。韓國也根據保障對殘疾人的雇傭、教育等法律的出臺,從人權的角度離發達國家更近了一步。

期間,也有殘疾人福利法、增加殘疾人便利法、再就業法等和殘疾人相關的法律,但是令人著急的是,那些法律僅停留在了宣言的意義上。國家人權委員會上有關消除殘疾人差別對待的呼籲不斷。人權委員會2001年成立以後,直到去年末為止所受理的4000件事件中,有580件為對於殘疾人差別對待的案件。“拒收殘疾人”的直接差別雖然在減少,但是乘坐交通工具的限制、拒絕加入保險等間接差別對待則呈現增加的趨勢。

也有人指出,經濟界對殘疾人提供便利的義務化、對反復故意差別對待行徑給予損害賠償等會影響企業活動。為了少數的殘疾人都要配備專門通道的話,企業可能會避免雇傭殘疾人。也就是說,原本是為了保護非正規職的員工,但是相反可能會成為驅逐非正規職員工的行為。所以,應該通過階段性試行,減少企業的負擔。

但是殘疾人也應該成為我們經濟成長的同伴。這一法律的主旨也是為了給那些可以正常工作、具備相等能力的殘疾人同非殘疾人一樣的機會。如果民間部門拒絕採用殘疾人,那麼用稅金支持的基礎生活費用接收者人數將會增加。通過此法律的實施,希望那些殘疾人可以堂堂正正的工作、繳納稅金,為社會做出自己的貢獻。只有殘疾人可以更進一步的接近社會,才能稱得上是先進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