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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一個高爾夫球場須蓋章多達780次

Posted January. 30, 2008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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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韓國建一個高爾夫球場,必須通過251項的管制,蓋780次章,籠罩在“管制的烏雲”之下。

前任大韓工商會議所會長朴容成在2003年10月,由國務總理主持召開的經濟團體長座談會中指出:“只做了表面工作,尚未做實質性的工作。建一個高爾夫球場須蓋多達780次的章”這說明雖然提出議案已過4年,但尚未得到改善。

超過40%的高爾夫球場銷售額的稅金負擔,導致國內高爾夫產業的競爭力日趨下降,預計2015年時,高爾夫觀光地的赤字將超過10兆韓元。

據悉,總統職務接管委員會考慮到最近嚴重的高爾夫觀光等導致的服務賬目赤字現象,已經對國內高爾夫產業實際情況開始進行調查工作。

○籠罩在管制烏雲下的高爾夫球場

29日,接管委員會通過韓國高爾夫應景協會瞭解:有關高爾夫球場的相關法律就高達54條,有關選址,手續,設施等相關管制也高達251項。

由城市計畫設施的審批,各項影響評價,執行計畫的認可,工程,竣工檢查等大體分為5個階段的高爾夫球場的建設工程,也必須經過26項的審批認可允許等程式。

據高爾夫球場行業推算,除工程的施工期之外,完全通過如此繁雜的程式和管制需要3,4年的時間。

正在準備高爾夫球場建設事業的某建設執行公司負責人說道:“為了催促公務員儘快進行檔的審議,從2006年年初開始,基本上道廳是每週跑一趟,市廳是每週跑3,4趟。現在都不好意思談論競爭力了。”

他還說:“每個階段市廳和道廳及地方環境廳都在重複審議類似的檔,因此導致審批程式的變得繁雜有推遲時間。若沒有重複程式的話,也能縮短6個月以上的時間。”

高爾夫經營委員會負責人表示:“中國的相關高爾夫球場事宜來看,政府用政策性手段來扶持,日本是由相應的地方自治團體來組建支持高爾夫球場建設的專務小組(TF)。”

○租稅負擔導致國際競爭力的喪失

750億韓元~1100億韓元的18個廳高爾夫球場的開發費中,註冊稅,附加價值稅,開發負擔金,大體山林資源組成費等稅金及負擔金就占到了150億韓元~200億韓元。

據統計:正在營業中的高爾夫球場在2006年繳納的財產稅,特別消費稅,體育振興基金等總金額就占了年銷售額的41.9%。

由於建設階段的管制和營業階段的租稅負擔,國內高爾夫產業的競爭力表現出日趨下降的趨勢。

外國人經營的國內高爾夫球場2000年時,顧客達到14萬名,到2006年時,急劇減少為6萬名,另一方面,韓國人經營的國外高爾夫球場的顧客是從55萬名劇增到100萬名。

其原因是由飛機票,住宿費,高爾夫3個回合等部分組成的高爾夫產品,在中國的價格為70萬韓元,東南亞是65萬韓元,相反在韓國高爾夫3個回合的費用就達到了75萬韓元,從價格上就喪失了競爭力。

接管委員會負責人解釋道:“現在的高爾夫已經不是一些特權階層的奢侈運動了。為了把去國外打高爾夫球的顧客留到國內,正在著手調查實際情況。”



車志完 ch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