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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及時恢復恐嚇信,導致事件進一步擴大

Posted November. 12, 2007 06:16   

李鐘旺(58歲),三星集團常任法律顧問兼法務室長(社長級),與9日遞交了辭呈。他在當晚發給戰略企劃室任職人員的電子郵件中批評道:三星集團法務組長金龍哲律師提出的對三星的非資金交易的疑惑是“謊言的暴露”。李鐘旺的辭呈可能將在12日左右受理。

有人指出,李鐘旺室長的下臺是圍繞著這周開始進入正式調查的三星集團賄金事件,三星集團和金律師之間的實體攻防的序曲。

▽謊言的暴露引發愧疚感

李室長在這封電子郵件中說:“金律師的問題給公司帶來了巨大的損失,作為法務責任人我趕到非常的慚愧。”並表示:“此次事情,本質上是因為金律師暴露了謊言。”

他指責說:“金律師作為檢查出身的法務人員,利用在三星集團工作了7年的經驗,巧妙的設計,使大家信以為真。對於這樣一個不道德的人,作為同樣的律師,我趕到愧疚。”

李室長特別解釋說:“金律師的夫人在今年9月前後送來‘恐嚇性’信時,曾經提醒過經營層,立足於法律原則不應該應對,但是最終公司還是受到了重創,所以我要為當時的判斷負責。”

對於“糕點價錢檢查”事件,人們反問:“三星集團的員工裏面,有誰曾經得到過去送糕點錢的指示?”

李室長在提出辭呈之前,在大韓律師協會申請取消律師資格。他還說:“從今開始,將不會以律師的身分出現。”這也就是說,李室長自己放棄了做律師的資格。

據瞭解,李室長在做辭職的決定之前沒有和三星集團戰略企劃室長李鶴洙進行商議。三星集團的有關人員表示:“李鶴洙室長曾竭力勸說過李室長,但無濟於事。”

李鐘旺室長通過了第17次司法考試,法務部檢查一科場,首爾支檢刑事部長,大檢察廳搜查企劃官等檢查考試中的“精英測試”。1999年,因為“政界服裝事件”和當時的監察廳首腦發生矛盾時也像這次一樣提出過辭呈。

▽恐嚇信的內容是什麼?

三星集團今天指出,關於金律師的夫人的3封恐嚇信的內容可以解釋為是勒索錢財。

三星法務室常務李秀衡在與記者們會面時說道:“李室長因為公司沒有根據它的提議對這封恐嚇信做出及時應對,所以才擴大了事件影響,因此感到自己有很大責任。”

李常務對於三星的應對指出:“如果三星集團告發金律師,可能會形成個人和三星,弱者和強者之間的鬥爭。”還強調說:“現在更重要的是弄清事實,把真相找出來。相關的法律應對措施應該是在事實關係都搞清楚後再考慮的問題。”

對於記者的:“李室長是不是應該在辭職之前先調查事實的問題呢?”回答道:“此次事件是相對單純的。事實的關係才是真正的爭論點。可能會有圍繞著法理解釋的各種意見,但是事實只會有一個。”



全芝星 裵克仁 verso@donga.com bae2150@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