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審查選擇法學專業大學院(法學院)的設定認可標準確定下來,各個大學進入最後保住法學院的衝刺階段。
將在首爾,代田,代口,釜山,廣州等高等法院管轄地區為准的5個區域各選出優秀的大學設立法學院。
教育部於30日經過法學教育委員會的討論發表了設立法學院的審查標準,將到11月30日為止接受各個大學的認可申請。教育部與此同時發表法學院總入學人員確定為2000名。
區域為首爾地區:首爾,京畿,仁川,江原;代田地區:代田,崇北,崇南;代口地區:代口,京北;釜山地區:釜山,京南,蔚山;光州地區:光州,全南,全北,濟州等。
教育部表示:“將考慮到各地區之間的平衡來選定法學院,如果審查結果表明不適合的話也有可能不被選定。”
認可審查標準為入學全型,教育過程,教師,學生,教育設施,財政,關連學位過程,大學竟爭力及社會責任感等9個領域的132個細分專案,滿分為1000分。分數分配比重是教育過程和教師各占34.5%和19.5%,即教育品質占了一半以上。
但是因為把教育部最初沒有放到認可標準的最近5年來,司法考試平均合格者人數及法學系畢業生對比合格人數等大學司法考試合格現狀,與最近3年來有關高考行政-財政的成績納入到審查標準,這是否會對審查結果造成什麼影響也是人們關心的話題。
專職教師確保率和3分之1以上選擇其他大學出身,法學學士學位的廢除等實行令中規定的10項細節專案將以“合格,不合格(pass-fail)”為標準審查,如果其中一項不滿足條件的話就會落選。
法學教育委員會到明年1月為止對申請認可的大學進行書面審查和現場調查後,審議是否認可個別大學及入學人員等,再提交給教育部長官。
教育部長官將會以此為根據,于明年1月發表預備認可大學,再確定教師確保率等執行情況後,將於9月分發表最終認可的大學。
金熹均 foryou@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