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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半期間貸款損失額達61兆韓元

Posted October. 25, 2007 03:19   

據悉,銀行卡保險等韓國金融公司在近四年半期間損失的貸款額超過61兆韓元。

甚至還有人士指出:金融公司為了賺取短期利息收益,急於擴大規模,對貸款審查過程疏於草率,導致過分發放貸款現象越來越嚴重。

據24日,金融監督院向國會政務委員會的李啟卿 (大國家党)議員提交的“債券貸損認證及商定業績“,預計國內的221個金融公司很難回收從2003年到今年6月末損失的61兆1474億韓元的貸款債券,因此被處理為貸損專案。

無法回收的貸款額相當於同一時期國內銀行賺取的47兆6834億韓元淨利潤的1.3倍。

○國民銀行、LG卡貸損額居多

若按金融行業分類,銀行界損失的貸款金額為28兆6917億韓元,屬最多。

2003年之後,銀行積極參與到競爭行列中,並逐漸擴大了貸款規模。為了提高財務的健全性,銀行將無法回收的債券處理為貸損專案。

除銀行界占首位之外,依次是:卡及資產公司等非銀行界(26兆214億韓元);商戶儲蓄銀行(3兆7236億韓元);保險公司(2兆2744億韓元);證券公司(4363億韓元)。

在個別的金融公司中,根據推斷出來的損失判斷時,國民銀行從帳本中表明的損失規模為16兆韓元,占最多比例。 因“債券卡事件”倍受注目的LG卡的貸損規模也超出了11兆韓元。

對此,專家們指出:金融公司不良債權規模增加,雖然與過渡進行貸款競爭有很大關係,但是,對沒必要放棄的債券也當作貸損處理,這也對損失額擴增起很大作用。當年實際收益額超出預算值時,很多公司為了減少稅收而實施了大規模貸損處理。

○金融公司貸損處理額過分增多

從今年的1月到6月期間,金融界貸款債券損失處理總額達2兆6722億韓元。

由於保險公司和證券公司等一些公司屬於3月份結算法人,若只是反映3個月(從4月到6月)的損失額,預計今年的損失額相當於去年(7兆7289億韓元)的同等水準。

據分析結果顯示,金融公司處理為貸損部分的債券,甚至比金融監督院判斷為無法回收的債券還多。雖然金融監督院認為從2003年到今年6月末期間,無法回收的債券達52兆1604億韓元,但實際上,金融公司貸損處理規模多出了9兆韓元。

弘益大學經濟學教授全聖寅說道:“處理不良貸款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是人為的調整收益規模,很有可能違背股東的利益。”



洪守鏞 leg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