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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國會應阻止過分地推進失敗的均衡發展政策

[社論] 國會應阻止過分地推進失敗的均衡發展政策

Posted October. 08, 2007 08:06   

政府在任期末推進的“第2階段國家均衡發展綜合對策”,因一些地區的排斥,很有可能告吹。對策核心“根據發展度的地區分類試案”公開後,因對差別不滿,仁川市和京畿道投身到了阻止立法當中,而釜山和蔚山也顯示出了不滿。雖然政府在提出試案後不到半個月就表示會進行調整,但與其微調整,還不如把這一事移轉給下一屆政府來做。

在第2階段對策中,政府為了把發展或成長地區的企業誘轉到停滯或落後地帶,把首都圈全部劃分到了不利的等級。這是不符合經濟倫理的經濟做法。雖然政府試圖想通過增加法人稅減免物件區域來減少不滿,但這很可能導致稅收的減少,比當初的預算值1兆韓元還多。把第2階段對策瞄準到首都圈的這一做法,和平時盧武鉉總統的“只有淘空首都圈,才會提升競爭力”的主張一脈相承。人力和基礎設施良好的首爾,應該要和東京、北京、新加坡等其他國家的首都進行競爭。東京、北京的企業,肯定會大大歡迎降低韓國首都圈企業競爭的均衡發展政策。一旦在首都圈建造工廠受困,那肯定會有很多企業把投資轉向國外。

此次的第2階段政策,因地區利害關係和政治傾向的原因,贊反分道揚鑣,因此討論也就沒能好好展開。在過去的30年間,一直呼喊著地區均衡發展的日本,在承認完2001年的試行錯誤後,摒棄其路。因此,我們應該在那之前,把試行錯誤降低到最小值。

這一屆政府的均衡發展政策,很久以前就已經被認定成失敗,因此政府不應該到任期末還提速進行。現政府過分地推進,很讓人覺得對均衡發展政策或南北經協方案等問題,他們巴不得給下一屆政府畫道路圖。其實,政府現在應做的事情,應該是謙虛地寫份檢討書,而不是大揮鋤頭修改失敗的政策。

一旦在均衡發展特別法修改案中的方案繼續實行,其危害會不堪設想,因此國會應該儘快阻止其方案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