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律師團體:新聞室整合侵害了國民和媒體的基本權利

律師團體:新聞室整合侵害了國民和媒體的基本權利

Posted July. 11, 2007 03:13   

10日,有人對政府的報道訴訟室和新聞發佈室整合措施問題提出了憲法訴願,但青瓦台卻表示將強行整合。

“與市民共進退的律師們”(市律,共同代表律師李石淵)當天表示,政府的所謂“採訪支援系統先進化方案”侵害了國民和媒體的基本權利,並向憲法法院提出了憲法訴願。

市律在以《文化日報》等單位作爲請求人的審判請求狀中主張說,政府的採訪支援系統先進化方案侵害了媒體機構的採訪和報道自由、國民的知情權等。

市律還指出,如果國民的基本權利被限制,根據憲法規定必要時可以通過法律進行管制,但本次措施沒有基於法律制定,超出了基本權限制的範圍。

在本次憲法訴願中,共有《文化日報》及其記者4名、報紙讀者5名以請求人的身份參加。

相反,政府向韓國記者協會威脅說:“如果到12日爲止還是拒接受協定案,我們會施行之前準備的方案。”韓國記者協會表示,拒絕接受盧武鉉和傳媒團體之間進行電視討論後通過的採訪支援系統先進化方案有關共同協定文。

國政宣傳處次長安榮培在當天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如果記者協會拒絕接受已經達成一致的事項,那麽我們計劃實施之前準備的‘採訪支援先進化方案’。”

總統宣傳首席秘書官尹勝容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我們等待記者協會決定的最後期限是12日。即使考慮到新聞發佈室整合工程日程,也不能等待。”

政府和韓國記者協會等4個傳媒團體在6月17日與盧武鉉總統、媒體人士進行對話後,組成協定體先後4次進行了討論。政府計劃製作包含14項條款的共同發表文章,短時間內進行發表。共同發表文章包括,“對採訪邀請誠實且積極應對”規定爲方針,並把該方針制定爲總理訓令。

但是,記者協會內的“採訪環境改善鬥爭特別委員會”(暫稱)一致表示,不能接受該共同發表文,而且媒體工會的意見也與記者協會一致。

記者協會計劃12日舉行經營委員會,就政府和媒體之間協定的事項進行討論。



李宗錫 趙修眞 wing@donga.com jin061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