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確認顯示,最近5年間,有10人反複向憲法裁判所(憲法法院)提起濫訴,案件數量約達5000件。這壹數字相當于同期受理案件總數的三分之壹。
23日,憲法裁判所向共同民主黨議員金基杓辦公室提交的資料顯示,從2021年至去年,同壹人多次提請的案件共計4657件,占憲法裁判所全體案件的33.6%。其中,壹般憲法訴願案件爲1530件,違憲法律審判案件爲516件,再審案件達2591件,占55.6%。
當同壹人提請多起案件時,憲法裁判所由受理負責人識別申請人姓名,在實務層面進行管理。受理方會綜合審查申請內容、是否重複申請及重複周期等。在內部,若壹人壹年申請50件以上案件,則另行分類統計。
根據憲法裁判所的資料,從2021年至2025年,以此類濫訴人員標准被歸類者共10人。每人每年少則申請50件,多則357件。其中除9件外,其余案件均在指定裁判部階段被駁回。移交全員裁判部的9件中,2件被判合憲,2件被駁回,2件被駁回處理,另有3件正在審理中。
目前也缺乏能夠制裁濫訴行爲的有效手段。2022年,憲法裁判所雖然制定了根據規定,可對濫訴人員停止使用電子憲法裁判中心或注銷用戶資格的依據條款,但實際被停止使用的案例僅有2件。憲法裁判所內部和學術界有意見認爲“應強化對不必要濫訴人員的制裁”,但也有反對觀點稱“在救濟基本權受侵害的機構中,很難進行壹刀切的制裁”。
在裁判訴願案件領域,此類濫訴行爲也在反複出現。僅去年就申請了308件壹般案件的張某,今年又多次申請裁判訴願,截至目前已有8件被駁回。作爲制裁措施,憲法裁判所自去年12月至今年3月,暫停了張某的電子憲法裁判中心使用權限。
有人擔憂,因處理極少數特定人員濫訴的案件,可能導致其他重要案件的處理被延遲。憲法裁判所相關人士表示:“其間爲迅速處理案件,已多次實施政策研究服務及調查研究,”並稱“將積極摸索改善方案”。
呂根浩記者 yeoroot@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