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畿道華城市東灘第二新城市使用的土地補償費用和總事業費用有望創下歷屆新城市之最,分別達到6萬億韓元和14萬億韓元。
建設交通部有關負責人6日表示:“東灘第二新城市是對華城市東灘面一帶的660萬坪土地進行開發,其規模將超過盆湯,可以容難10.5萬套住宅和26萬人口,總事業費用將達到14萬億韓元。”
建設交通部最近提交了將位於東灘第二新城市市中心的Rivera 高爾夫球場從開發範圍內解除的原因相關解釋資料,並解釋說:“如果想容納該高爾夫球場,那麽補償費用將會達到總事業費用的5%,超過7000億韓元。”
總事業費用是包含收容土地所使用的補償費用和建設道路、電車等方面所投入的基本設施費用的總金額。
建設交通部沒有表示具體的土地補償費用規模。房地産業界認爲,在東灘第二新城市總事業費用中土地補償費用所占比重可能會達到已在首都圈南部地區所開發的新城市水平。
隔著一條京釜高速公路相望的東灘1新城市的總事業費用中,土地補償費用所占比重爲41%,而平澤型城市則達到43%。如果考慮這一點,那麽東灘第二新城市的土地補償費用將會達到5.7萬億~6萬億韓元。
離東灘第二新城市不遠的水原市廣橋新城市的土地補償費用達到55%,因此如果適用這一比率,那麽東灘第二新城市的土地補償費用將會增加到7.7萬億韓元。
建設交通部爲了用“已被開發的土地”代替現金來補償土地費用,正在推進土地補償法修改方案。
房地産業界推測說,如果按計劃修改《土地補償法》,那麽在東灘第二新城市中實際使用現金將達到4.5萬億~5萬億韓元。
另外,東灘第二新城市的總事業費用達到14萬億韓元,在首都圈第一、第二新城市中規模最大。
這比在第一期新城市中事業費用規模最大的城南市盆湯新城市(4.16萬億韓元)和第二期新城市中規模最大的金浦市金浦新城市(9.2萬億韓元)分別多出10萬億韓元和5萬億韓元。
裵克仁 bae2150@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