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誓遵守憲法,保衛國家,……國民的自由和……”2003年2月25日,在首爾汝矣島國會議事堂前舉行的總統就職儀式上,盧武鉉莊嚴宣誓。《憲法》第69條規定的就職宣誓內容是國民對總統的神聖命令。其中,遵守《憲法》的義務可以說是總統最重要的職責。但盧武鉉在就職一年後的第二年3月就被國會送上彈劾審判台,一切職務也被停止,留下了難以洗刷的污點。
▷雖然彈劾審判因憲法法院多數法官的反對而被駁回,但盧武鉉成爲遭受彈劾的第一位現任總統。《採訪支援系統先進化方案》也是違反保障言論自由的《憲法》的重大事件。因爲它正面否定了《憲法》追求的自由民主主義的價值。踐踏了國民是國家的主人(《憲法》第1條第2項)和保障言論自由(《憲法》第21條)以及知情權的憲法精神。
▷言論自由是爲實現大韓民國的政體民主共和國(《憲法》第1條第1項)的基本條件。這是與共産國家和君主專政國家相區別的地方。如果沒有言論自由,國民就不能暢所欲言,就不能監督政府的工作。此次制定的措施並不像政府呼籲的那樣,是有關採訪系統的問題。與“先進化”還有很長的距離。可以說侵犯了自由民主主義的根本價值。一些學者將該措施稱之爲殺憲。這令人聯想到破壞憲法的軍事政變。
▷根據不合理的新聞發佈會制度,政府單方面宣傳政策和規定要事先獲得許可才能採訪的措施不但要殺死媒體,而且還要使國民變成愚民。這相當於宣佈不再接受國家的主人國民及其發言人媒體的監督。這就是所謂的“參與政府”的真面目。因爲對保守媒體的極度憎恨,盧武鉉似乎已經忘記在就職儀式上進行的宣誓。試問,國民怎能將現政權惡意破壞自由民主主義價值的行爲視爲“善意”之舉?
評論員 陸貞洙 sooya@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