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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實施政治赦免何必找經濟藉口

Posted February. 10, 2007 03:01   

政府昨天面臨盧武鉉就任4周年發表了434名特赦、複職物件名單。雖然名義上是爲了“挽救經濟”和“解決陳年矛盾”,但具有政治目的的“政治赦免”的性質更濃。

前總統金大中(DJ)的分身、前民主黨顧問權魯甲和前青瓦台秘書室室長朴智元的情況更是如此。從金大中和他們的特殊關係看,令人懷疑面對12月大選,政府是不是要重新編制政治格局。因爲,金大中的長子、前議員金弘一也被赦免。可見政府欲通過與東橋洞派和解,與民主黨即湖南聯手。盧武鉉在去年光復節時曾大量赦免自己的親信。

政府說“爲了營造能致力於挽救經濟的社會氛圍”,將赦免企業家。但這只不過是藉口。如果真要挽救經濟,首先應放棄與市場經濟背道而馳的政策和平等路線。政府在去年光復節特赦時以“認同感”爲由,拒絕了執政黨爲挽救經濟提出的赦免企業家的建議,但現在又要挽救經濟,這也前後矛盾。

盧武鉉在大選時承諾:“不會進行盲目的赦免。將嚴格規定赦免標準,提高法律執行效率。”但事實證明這只不過是空口白話。

現政府在政權初期高喊著根除腐敗的口號,將腐敗者全部抓進監獄,但事後通過赦免將他們一一釋放,並恢復他們的職位。如果這種惡性循環繼續下去,就會破壞法律的穩定性和法律執行效率,進一步助長腐敗麻痹症。每次政權交替時,各企業都因提供非法大選資金的事實敗露而受到非議,但近48%的企業家說,無法拒絕政界提供政治資金的要求。這也與總統濫用赦免權有關。總統特赦有違三權分立精神且破壞司法部的權威,所以,要以明確的原則和國民共識爲條件,儘量克制行使赦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