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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真實與和解委公開法官名單是反和解行爲

[社論] 真實與和解委公開法官名單是反和解行爲

Posted January. 31, 2007 07:09   

“爲真實與和解的過去史整理委員會”昨天決定公佈在維新政權時期對違反緊急措施的案件做出有罪判決的492名法官的名單。據悉,名單中包括10多名現任高級法官。這是證明委員會存在的理由並不在於“和解”的錯誤的決定。只會使國民再次分裂,助長新的矛盾。

如果判決有問題,可以根據重審等法律程式予以糾正。更何況,根據公開審判的原則,有關法官的名字當時就已公開。而政府欲將他們劃入一個集團再次公諸於衆,令人不得不懷疑其政治、政略目的。根據當時的法律,法官們只能做出這樣的判決。而欲用30年後的尺度讓他們威嚴掃地,無疑是該委員會今後也會做出類似行爲的信號。

本報因爲猛烈抨擊維新政權而遭遇了媒體史上史無前例的白紙廣告事態。但認爲不應公開法官名單,是因爲該行爲與真正的和解背道而馳。

大法院有關人士批評說,“真實與和解委”公開法官名單“可能是爲了迎合大衆”。但大法院有必要反省大法院院長李容勳在就職儀式上承諾清算司法部的歷史,並收集公安當局的判決案件重新審判,是不是在迎合政權整頓過去史的行爲。

現政權設立包括“真實與和解委”在內的15個過去史相關委員會,正在追查過去史。“真實與和解委”的委員長是與總統關係密切的宋基寅神父。本報委託市民團體對9個過去史委的178名委員和149名職員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49.4%的委員和55%的職員是左派活動家和所謂的進步團體出身人士,保守傾向的委員和職員不足10人。

試問,人員組成比例嚴重失衡的過去史委怎能對歷史做出客觀的評價?所以,有人批評說:“是爲了抨擊反對勢力的人民審判。”“真實與和解委”絕不會以公開法官名單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