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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駁回柳會源拘捕令抗訴申請

Posted November. 23, 2006 06:49   

檢察機關不服法院3次駁回對龍星韓國公司代表柳會源的拘捕令申請而提出的抗訴又被駁回。柳會源涉嫌操縱外換信用卡股價而被檢方申請拘捕令。

首爾中央地檢刑事上訴1部(部長審判員李康源)22日稱:“駁回拘捕令相當於‘審判員的命令’。因爲這不是刑事訴訟法上以上訴或抗訴爲物件的‘法院決定’,因此不能用抗訴的方法提出不服。”

法庭方面解釋說:“對審判員的命令不設不服抗訴的法律程式,這可以視爲立法不健全。但由於在拘捕令被駁回時允許重新申請,從而可以糾正原判斷的違法性,因此不設不服抗訴的法律程式,也並非絕對不妥。

提出抗訴的大檢察廳中央調查部(部長朴英洙)稱:“充分分析了駁回理由,補充資料後將于24日向大法院提出抗訴。”

但是因爲大法院在1997年9月曾宣判“拘捕令問題不能作爲抗訴和再抗訴的物件”,因此如果檢方提出再抗訴,大法院會否更改判例成爲人們關注的焦點。

檢方計劃,如果再抗訴被駁回,將討論向憲法法院提出憲法訴願問題。

另外,檢察廳於22日以證人身份傳訊了前總統經濟輔佐官丁文秀。丁文秀在2003年龍星基金收購外換銀行時,擔任外換銀行董事會主席。

檢察廳計劃對前財政經濟部金融政策局局長邊陽浩的新嫌疑進行調查,並在本周內再次申請事前拘捕令。



李泰熏 鄭孝珍 jefflee@donga.com wiseweb@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