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黨就《私立學校法》的重新修改問題爭論不休,開放的我們党議員柳在乾(照片)於31日提出“《私立學校法》存在很多需要修改的違憲因素。”並提出了重新修改的必要性。
當天,柳在乾應邀出席在首爾假日城北大廈舉辦的新教非政府機構(NGO)的“基督教社會責任”早餐座談會,其間稱:“如果憲法裁判所開庭審理修改後的《私立學校法》,可能至少判決職業選擇自由等4項內容違憲。現在是時候修改了。”
開放的我們党議員如此公開指出《私立學校法》的問題,並要求重新修改的舉動還是前所未有的,這能否成爲執政圈內重新修改《私立學校法》的言論進一步擴散的契機,值得關注。
柳在乾自今年1月6日至2月18日擔任臨時党議長的,是3次當選選國會議員的實力派人士。
柳在乾對相關《私立學校法》的違憲因素稱:“禁止親信擔任校長職務的條款侵犯了職業選擇權,條款中有關‘學校法人中,4分之1上的理事要由學校經營委員會或大學評議委員會推薦的2倍數人選中選拔’的規定,也嚴重侵犯了私立學校的自主權,具有違憲因素。”
接著,柳在乾在接受本報記者獨家採訪時稱:“黨內反對重新修改《私立學校法》的人們稱,《私立學校法》的重新修改問題是政治性問題,但其實並不是如此。因爲這個法律問題而無法解決其他民生法案,它的重要性還沒有達到這個程度。”
柳在乾強調稱:“雖然有人說重新修改《私立學校法》,開放的我們黨的支援率會下降,但開放的我們党支持者不只是‘全國教職員工會’或‘強硬改革論者’。強烈要求重新修改《私立學校法》的宗教人士對開放的我們黨同樣重要。”
另一方面,大國家黨在從1日開始舉行的定期國會上,要求重新修改《私立學校法》。大國家黨要求修改的內容是:允許私學財團通過內部規定聘用開放型理事,刪除關於禁止聘用私立學校理事長的親信爲校長的條款。
董正民 ditto@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