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6日獲悉, POSCO方面就總公司大樓被慶北浦項地區專門建設工會佔領9天一事,將以工會爲物件,提出20億∼25億韓元的損害賠償請求訴訟。
POSCO打算只對因佔領靜坐示威造成了建築物內部和設施破損之類的直接損害,請求賠償。
▽只對建築物和設施破損等直接損失請求賠償=當初POSCO方面打算不僅是因佔領靜坐示威給總公司建築物帶來的直接性的損失,還要對因此次罷工浦引發項綜合鋼廠內的30多個施工現場停止運行所導致的銷售損失等間接損失也請求賠償。如果是這樣,據推算,請求賠償金額是一天50億韓元,27天的罷工就是高達1300多億韓元。
但隨著有人提出連間接損失也要求損害賠償,是否對勞動者過於苛刻的意見,決定向只限於總公司建築物的毀損,來提出訴訟的方向推進。
POSCO方面將如電腦和傳真機一樣的辦公機器,地毯、照明設施、升降機、花盆、牆壁和屋頂的破損、個人用品的丟失和破損等達到數百個專案的直接損失額大致推算爲20億韓元。
如果考慮到參與佔領靜坐示威的工會成員有2500多名,相當於平均每人100萬韓元。
但是POSCO方面對於作爲承擔賠償責任的訴訟物件是選擇工會,或是被拘留的58名主謀,還是全體靜坐示威者,還沒有得出結論。
▽根據法院的判例,這認可實質性損失,追究工會成員個人的責任與否則各不相同=在法院,就工會的非法行爲引發的賠償責任,沒有認可間接損失額。到目前爲止,在認定了對非法罷工的工會的賠償責任的判決中,金額最大的案件是2004年蔚山地方法院(株)曉星工會下達的72億韓元的賠償判決。
曉星公司在2001年因嚴重的勞資糾紛,工會展開了150多天的長期罷工。資方當時表示因罷工發生了400億韓元的直間接損失,並以工會和工會幹部爲物件提出了訴訟,但法院並沒有將生産量減少等間接損失包含在賠償範圍內。
對於損失額應該有誰來承擔的問題,法院下達的判決是,這不僅是工會的集體性的責任,工會幹部個人也應該承擔責任。
而讓普通工會成員也承擔賠償責任的大法院判例,雖然到目前爲止尚未出現,但最近首爾高等法院對主導了佔領停泊巴士的停車場,讓巴士的輪胎漏氣等非法罷工的巴士公司工會幹部和工會成員個人,追究了賠償責任。
法院對沒能阻止罷工的資方也追究一定的責任。
李權孝 鄭孝珍 boriam@donga.com wiseweb@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