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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縱起訴特檢法劍指李在明總統公職選舉法大法院判決

操縱起訴特檢法劍指李在明總統公職選舉法大法院判決

Posted May. 02, 2026 07:43   

Updated May. 02, 2026 07:43


共同民主黨發起的《操縱偵查•操縱起訴真相查明特別檢察法》的調查對象,包含李在明總統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的案件。有預測認爲,去年5月大法院全員合議庭作出的有罪主旨撤銷發回重審過程,有可能被納入特檢調查的瞄准鏡。此外,由于該法放寬了對總統指定記錄物的查閱和扣押搜查標准,此舉將直指尹錫悅政府時期總統室是否介入李總統相關調查的情況。

共同民主黨院內發言人金賢貞1日聲稱:“如今剩下的任務,就是對尹錫悅政權下以政治檢察爲首的種種國家暴力犯罪,進行毫無保留的真相查明和嚴懲不貸。”該黨于前壹日向國會提交的特檢法,將大莊洞事件等與李在明總統公職選舉法違反案件壹並列爲調查對象。

該特檢法尤其規定,在調查過程中,可將特檢認知的案件擴大爲調查對象。這意味著,檢方在就針對李在明總統的檢察起訴進行調查時,調查範圍可能擴大至去年大選前壹個月,大法院全員合議庭將二審宣判無罪的公職選舉法違反案件以有罪主旨撤銷發回重審的整個過程。

該特檢法還將總統指定記錄物的查閱標准放寬至“國會三分之二以上在籍議員贊成”,將扣押搜查令的簽發主體降低爲管轄地方法院法官。目前共有在籍議員286人,這意味著只需172人贊成,即可查閱有關尹錫悅前總統的相關記錄。現行《總統記錄物法》規定,查閱總統記錄須獲得在籍議員三分之二以上贊成。


許東埈記者、具民基記者 hungry@donga.com、ko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