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院判定,可以繼續進行京釜高速鐵路千聖山區間的元曉隧道工程。而這是距提出臨時處理申請(又名:蜥蜴訴訟),要求停止該隧道的施工2年零8個月的事情。該隧道是連接慶尚南道梁山市和蔚山的千聖山~鼎足山區間的一部分,全長達13.2公里。
大法院3部(主審大法官 金英蘭)2日駁回了千聖山的寺廟和蜥蜴、環境團體“蜥蜴的朋友們”(代表 池律大師)針對京釜高速鐵路的施工單位——韓國鐵路設施公團提出的臨時處理申請。
法庭在判決書中表示:“從目前來看,難以認爲隧道工程會破壞環境。”
法庭稱:“環境團體等指出,由於隧道工程破壞環境,並沒有反映斷層帶地質的特性,不能保障隧道的安全。對此,公團方面動員專家對自然變化進行了詳細調查,並反映地質特性,修正了設計和施工方法。”
但法庭又說:“公團方面有責任、有義務遵守《憲法》中保障的環境權,因此,如果出現在評估環境影響時,未經考慮的情況,就應重新進行評估或研究對策,防止環境受破壞。”
原告們以隧道工程破壞蜥蜴棲息的濕地爲由,於2003年10月提出了臨時處理申請,要求停止施工。而在2004年4月和12月進行的一審和二審中,均被駁回,於是向大法院提起訴訟。
在此過程中,池律大師曾三次絕食,引起了社會的關注,並因環境團體的反對,在2004年和去年各3個月共停工6個月。
鄭元洙 needjung@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