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7月份開始將實行“高層公務員團制度”。1∼3級室長、局長級高層公務員將不分階級,按照職務有差別地支付報酬,因此,曾經被稱爲“鐵飯碗”的公務員社會將發生巨大變化。
行政自治部下屬中央人事委員會在30日舉行的國務會議上表示,高層公務員團人事規定修訂案和開放型職位運營相關的修訂案等11項低職位法令全部在國務會議上得以通過。
高層公務員團制度將根據去年12月份在國會議決並公佈的國家公務員法,從7月1日開始正式實行。
高層公務員團包括中央行政機構1∼3級室長和局長(級)以及在地方自治團體和地方教育廳工作的國家公務員等共1500人。
如果實行高層公務員團制度,即使是同一級別的公務員,根據人事考核得到的年報酬差異最大也將達到960萬韓元。
另外,高層公務員團所屬公務員必須和其他部門的公務員展開競爭,如果工作表現不佳,可能會通過勝任審查被辭退。兩年以上沒有得到任命,被辭退的可能性越來越高。
另外,還將使科長級職務中的20%作爲開放型職位,原來在其他部門工作的公務員只要本人願意,可以返回到本來所屬的機構工作。
中央人事委員會的一位負責人說:“1948年成立大韓民國政府以後,一直維持公務員階級制的框架,現在已經出現了使這個框架轉變爲以職務和成果爲中心的契機。今後將擴大針對高層公務員團實行的成果年薪比重。”
中央人事委員會將於下月內制定及修訂相關16項相關指標和成規等,完成高層公務員團制度。
但是,部分人發出憂慮之聲稱,此次高層公務員團制度無法輕易改變“年薪序列”的慣例等,將引發諸多副作用。
*高層公務員團制度:消除現行1∼3級室長、局長級高層公務員的階級區分,根據職務有差別地支付報酬,從政府的層面上綜合管理原來由各部門分別管理的高層公務員人事工作,使其包括在高層公務員團裏。
黃泰勳 朴民赫 beetlez@donga.com mhpark@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