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開放的我們黨決定將今年年末期滿的計程車公司增值稅減免制度延長兩年。
由於過去政府都是在6月份前後討論稅收減免事項的保留和廢除事宜,而此次卻提前兩個月做出這樣的決定,因此有人指出這是在5月份即將舉行地方選舉之前的善心政策。
黨政雙方18日表示,在國會舉行了開放的我們党政策委員會委員長康奉均、第三政策調整委員會委員長禹濟昌、財政經濟部第一次官樸炳元等人出席的會議,決定延長計程車公司增值稅減免制度的期限。
由於此次決定脫離了以往保留或廢除非課稅及稅收減免事項的程式,因此可能很難避免對其“善心政策決定”的批評。
《稅收特例限制法》第142條明確規定,各部門長官要在5月末向財政經濟部長官上交包括對稅收減免事項的保留或廢除意見的稅收減免評價書。
財政經濟部根據該規定在5月末收集各部門的評價書,於6月份通過部門及黨政協商決定廢除或延長稅收減免事項。財政經濟部的一位負責人對此表示:“此次延長計程車公司增值稅減免制度的決定確實比通常的程式要快。”
朴賢眞 witness@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