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某市民團體幹部擔任5個委員會的顧問。
具體是“社會團體補助金審議委員會”、“環境保護諮詢委員會”、“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市內客車發展委員會”、“地方河流管理審議委員會”。簡直就是在市行政所有領域都擔任顧問的真正的“萬能超人”。
他將參加5•31地方選舉的廣域議員競選,他的名片上印著這5個委員會的名字。他說:“如果想參加競選,必須得有這種程度的背景。”
某自治團體的教授雖然具備專業素質,但是居然擔任10個委員會的顧問。
有人指責稱,現政府一直受到“委員會共和國”的指責,而地方自治團體設立的委員會數量也在急速增加,但很多委員會都是“開張就停業”或作用重復,所以只會浪費國民的稅金。
大多數委員與自治團體負責人關係密切,或者是退休公務員,使得聽取多種領域專家和團體意見的委員會宗旨黯然失色。
據本報採訪小組確認的結果,全國16個市道運營的委員會數量多達1391個,而委員數量達到23293人。
每個基層自治團體(234個)還單獨設立運營50∼100個委員會,如果包括自治團體設立運營的委員會,委員會總數達2萬個。
這些委員會的作用是對地方自治團體政策進行表決、審議、諮詢和協商。從居民間接參與行政的角度看,有一些積極因素。
但是因爲組織和作用相似,一年連一次會議都不舉行的委員會多達217個。一些自治團體40%的委員會屬於這種情況。
有些委員會在成立之後,10年時間裏一直停止運營。
特別是,由普通百姓之外的公務員或退休官員擔任委員會負責人和委員,因而違背了委員會的成立宗旨,僅僅起到“舉手機”的作用。
運營這些委員會的預算方面,釜山市需要3.8億余韓元,慶尚北道投入1.7億余韓元等,而濟州島甚至超過2億韓元。
李基鎭 鄭勝豪 doyoce@donga.com shjung@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