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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都做了哪些革新,敢自居“革新領導人”?

[社論] 都做了哪些革新,敢自居“革新領導人”?

Posted March. 04, 2006 03:02   

圍繞選拔5•31地方選舉候選人的改組內閣一事,總統人事首席秘書官金完基引以爲榮地說:“4名(新長官候選人)全部被提拔爲革新領導。” 雖然以啓用總統革新管理首席秘書官李庸燮爲行政自治部長官等做法爲根據對此進行了說明,但政府的所謂“革新”究竟是什麽?

去年,政府對各部門革新的評價是“大幅提高”。但所謂的業績水平也就是“確定了革新目標”以及“引入了評價制”等。也就是說“制定了必須完成的作業”以及“作業完成後進行核查的答案”。將如此水平的所謂業績自我評價爲“革新業績大幅提高”,只會讓企業等民間部門人事嗤之以鼻。

政府在革新網站上介紹稱:“我們的革新目標是擯棄行政低效率的‘能力政府’,保障國民實際參與的‘開放政府’,如實向國民公佈政策過程和成果並接受評價的‘責任政府’等6項。”但是,外界對盧武鉉政府執政的3年嚴厲評價爲“無能政府、只是某些人的參與政府、托辭政府”,對此,要作何回答?

政府革新的本質應該是節儉費用並提高行政服務質量。政府應該在可以利用的、有限的人力物力資源範圍內,根據優先順序選擇有效的工作。然而,現政府卻抱著超長的國政清單,聲稱預算不足,無法開展工作,還總是琢磨如何增稅,以致招來“政策垃圾桶”的罵聲。一方面,到處都佈滿了無事可做、遊手好閒的公務員,但另一方面還建立新的機構和組織,進一步選拔公務員。一直在世界上引以爲豪的電子政府的文件發行服務卻因僞造、變造的可能性而一度中斷運作。即便這樣,參加地方選舉的行政自治部長官吳盈教還說:“國民不瞭解政府革新計劃,因此將設立宣傳官職位。”

英國瑪格麗特對抗政府以政府民營化和縮減福利爲中心的政府革新,美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等國家推進競爭性“小政府”和減少限制及行政效率化等諸多改革,敢問我國政府的“革新領導”們,你們究竟從中學到了什麽?